早就在網上看見了關于高校不準收出了學費和住宿費以外的其他費用的文件,還明確指出不準收重修費。可是我們學校還是在收取所謂的"重新學習費"。我很想知道這個重新學習費和重修費有什么區別?難道改個名字就可以正名收費了嗎?那么把殺了人的人把殺人改為"我送他上天堂"是不是就不算犯罪了呢?
早就在網上看見了關于高校不準收出了學費和住宿費以外的其他費用的文件,還明確指出不準收重修費。可是我們學校還是在收取所謂的"重新學習費"。我很想知道這個重新學習費和重修費有什么區別?難道改個名字就可以正名收費了嗎?那么把殺了人的人把殺人改為"我送他上天堂"是不是就不算犯罪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