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女兒15歲,在寄宿制學校上學,9月初上體育課,老師要求跳臺階,就是雙腳重復跳上30--40MM的水泥瓷磚臺階再跳下,我孩子在跳下時小腿前徑受傷,學校送到附近的醫院縫了三針,受傷時體育老師告訴我把發票收好,治療結束后交到學校由保險公司賠償。可是現在,學校通知我,說我沒有在學校購買保險,醫藥費得由自己承擔,并說,受傷的地方什么都沒有,前一節課也有學生上課,沒出問題,言下之意是自己的問題。我很生氣,如果什么也沒有,那是被什么劃傷了那么深的口子還要縫幾針呢?雙層運動褲都被劃破了。而且一直是在學校的定點醫院治療的。錢到不多,但我感情上無法接受學校的做法。請問專家,學校這樣做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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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在學校發生意外事件導致受傷,學校要承擔責任,但是不是全部責任如果老師有過錯,學校要承擔主要責任,否則學校承擔一定的補償責任,是補償,不是賠償,也就是適當的賠點,不會全賠不過看你的情況來說,老師肯定有責任的,作為成年人應該預見到那種情況會發生傷害卻沒有采取合理的預防措施(比如加個厚墊什么的),所以學校肯定要承擔責任,這個責任與保險無關,也就是保險賠了,學校也要承擔責任,只是在保險公司不賠或賠得不夠的情況下賠償醫藥費等余額。但是,作為孩子的法定監護人,你也要承擔責任,所以醫藥費你自己也要承擔一部分簡單的說,如果沒有保險的話,學校賠一部分,你自己擔一部分,學校多擔一點,你少擔一點如果與學校協商不成,那么起訴吧,法院會支持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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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在學校上體育課時受傷,而且老師在場,是有責任的.責任的大小,可以通過調解和司法程序確定.但這些都需要搜集證據.如果沒有交保險費,哪就談不上保險的事.只有找學校,學校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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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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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lyly的訴說,我也覺得很氣憤。但是法律講求的是證據。我們現在要做的是找出證明以下兩件事情的證據:1、證明你的女兒是在學校上課時間受傷的;2、證明醫藥費是用來治療你的女兒的這個傷的。如果能夠證明以上兩點的話,學校就難辭其咎了。我真心祝愿你的女兒早日康復,醫藥費的問題早日得到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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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收了代管費再加上你家小孩屬于未成年人 學校應該承擔相應責任至于具體應該承擔多少的責任 我不是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