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2日我從江門工商銀行某支行匯款500元到廣州我女兒處,工行經辦人要我出示身份證,我說沒帶來,工行經辦人說,沒有身份證不能辦理匯款業務,我說這是哪里的規定,對方說,這是工行內部的規定,我說能看一下這個文件嗎?對方說,不行,這是工行的內部文件不能給你看!請問各位:工行這樣做有法律依據嗎???不能公開的文件可以要求顧客執行嗎??????

熱心網友

換家不?艫囊校?

熱心網友

合法

熱心網友

工行就是鳥。。

熱心網友

那當然合法了,防止洗錢,防止匯錯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