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金融自由化的過程中既不失去金融控制權,又能保證中國金融、經濟的安全運行
熱心網友
隨著交通銀行和建設銀行在香港的相繼上市,內地對于中國銀行業股權結構多元化的金融安全討論也進入了新階段。現在存在兩種基本的聲音:一種是以具有政府背景或直接從事銀行業的學者和官員的聲音,認為銀行業股權結構的多元化不會失去金融控制權;一種是以學者或非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從業者的聲音,認為隨著股權結構的多元化,存在內地失去金融控制權的可能。不會失去金融控制權的兩種觀點蘇寧的“成本收益說”:針對“國有銀行賤賣說”以及“外資投資者威脅說”,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蘇寧11月3日在北京舉行的中國金融論壇上認為,中國銀行業是否需要引進戰略投資者、是否會影響我國的金融安全、引進外資過程中是否應當支付必要的成本“存在很大爭議”。但是,作為中國金融改革的重要環節,在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過程中引進戰略投資者不會威脅我國金融安全。在改革過程中支付一定成本是必然的,但最終會獲得更大的收益。“面對目前金融業的激烈競爭,特別是考慮到明年底銀行業全面對外開放,國有商業銀行引入戰略投資者非常重要,對國有銀行治理結構的改善有重大意義。”唐雙寧與郭樹清的“制度保障說”:在10月17日中央財經大學部長論壇上,銀監會副主席唐雙寧提醒:“銀行引進戰略投資者一定要慎重,不能亂引濫引。要是引入了‘慈禧太后’,遲早會被篡權的。”在引資中把境外投資者分為戰略投資者、財務投資者、公眾投資者。“所謂戰略投資者,就是不僅僅在資金上財務上與我們的銀行合作,更重要的是要提供先進的經營理念、管理經驗、技術和專才,幫助我們改善風險管理和內控機制,改革股權結構,優化法人治理結構。”投資者的持股比例必須在5%以上,不能太少,否則難以形成牢固的戰略合作關系;投資者必須持股三年以上,即非特殊情況,三年之內不得撤股,不得與所入股銀行散伙,以保證較長時間內雙方合作的穩定性。 10月28日,郭樹清在回答記者時說:“金融是一國的經濟命脈,任何國家對金融都高度重視,國家會對主要的商業銀行保持絕對控股地位。”“建行的大股東,無論是匯金公司,還是美洲銀行、淡馬錫,都有持股的鎖定期,與一般的投資者不同,他們無法想賣就賣,而且他們也都是對市場及小股東高度負責任的投資者。”失去金融控制權的三種觀點 “銀行業引入戰略投資者,盡管作用巨大,而且我們還有審慎的規則,但我們還必須正視引進戰略投資者的風險。”“短期看,引入戰略投資者將導致國有企業破產增多、失業上升,經濟增長速度減緩。”“長期看,戰略投資者將不斷提高持股比例,大量中小銀行將可能被控制,從而失去金融市場的主導權。”(《上海金融》2005年第10期特約評論文章《正視銀行業戰略引資風險》) 尋租學說:“當國有銀行的控制權租金大到可以補償控股風險成本和股權交易成本時,引進外資與非國有兩類股資后所形成的三方制衡體系是不穩定的,被打破的國有股一股獨大的局面可能被新的股權集中模式所替代,而外資戰略投資者更可能尋求獲得銀行的控制權,并造成銀行價值額外的損失。”(同期《上海金融》,占碩《國有銀行引資過程中的控制權租金研究》) 經濟入侵說:王森根據對山西票號衰亡的研究指出,“外國列強通過新式金融對舊式金融的侵蝕,進而達到控制經濟的目的”,“中國金融業拓展市場業務比改善治理結構更為重要”,“我國應該吸取山西票號衰亡的歷史給予我們的教訓,在拓展現代銀行業務和提高國際競爭力上下功夫,從而堵塞過渡經濟中誘發金融危機的漏洞。”(《金融研究》(2005年第6期)《國有商業銀行改革:改善治理結構還是拓展市場業務》) 控制命脈說:以對未來的展望描述了外資金融機構在中國攻城略地的基本路線圖:參股、入會、掌握信息——以增資或收購等途徑增加持股比例——施加壓力、人民幣進一步升值、外資機構所持有的人民幣資產升值——出口逐步下降、財富外流、宏觀經濟環境惡化——資本賬戶開放、人民幣自由兌換——外資減持股份、投資和利潤兌換成外匯撤離——撤離行動一致化、人民幣大幅度貶值、引發金融危機——外匯回流再兌換成人民幣,并進一步增持或收購中國金融機構股份,達到控股目的,完成對中國金融業的進一步控制——以金融資本的控制,掌握經濟命脈,影響中國政治。(10月25日的《上海證券報》,余云輝和駱德明《誰將掌控中國的金融?》)金融自由化的經驗和教訓 中國銀行業股權結構的多元化屬于金融自由化的重要內容。在世界其他國家實現金融自由化的經驗和教訓,可以對我國銀行業的改革提供可資借鑒的經驗,避免中國銀行業從股權結構多元化開始啟動的金融自由化使得中國失去對金融的控制。 “華盛頓共識”下拉美金融自由化。拉美國家深受新自由主義的影響,是“華盛頓共識”新自由主義的試驗場,具有典型的激進特征。始于上世紀70年代中期的金融自由化,因上世紀80年代初債務危機爆發后逐漸趨于停頓。始于上世紀80年代末在90年代上半期達到高潮,采取了對國有銀行實施私有化、積極引進外國銀行的參與及加強中央銀行的獨立性等措施。拉美在“華盛頓共識”下的金融自由化,使得拉美國家頻繁發生金融危機。 亞洲國家或地區漸進式的金融自由化。亞洲的新加坡、韓國、印度尼西亞、中國臺灣、泰國、馬來西亞等國家或地區也于上世紀七八十年代開始實行了金融自由化,但是在金融自由化的過程中采取了漸進的模式,先在業務、利率等方面實行自由化,股權結構多元化先在內部進行,然后才擴展到股權的對外開放和匯率制度的變革。盡管亞洲國家或地區的金融自由化一度促進了亞洲經濟的發展和繁榮,但是金融自由化的弊端在上世紀90年代末期的金融危機中得到了充分的顯現。 西方發達國家的金融自由化。西方發達國家的金融自由化主要體現為價格——利率和業務的自由化,先國內自由化再走向國際自由化。 顯然,中國銀行業的股權結構多元化,既伴隨著中國金融自由化的發展,也存在著各種各樣的風險,其中的金融控制權風險是至關重要的內容。如何在金融自由化的過程中既不失去金融控制權,又能保證中國金融、經濟的安全運行,仍需要政界、金融界和學術界高度重視,總結和汲取改革開放以來其他產業的經驗和教訓。
熱心網友
杜絕游資和熱錢進入中國
熱心網友
杜絕游資和熱錢進入中國
熱心網友
隨著交通銀行和建設銀行在香港的相繼上市,內地對于中國銀行業股權結構多元化的金融安全討論也進入了新階段。現在存在兩種基本的聲音:一種是以具有政府背景或直接從事銀行業的學者和官員的聲音,認為銀行業股權結構的多元化不會失去金融控制權;一種是以學者或非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從業者的聲音,認為隨著股權結構的多元化,存在內地失去金融控制權的可能。不會失去金融控制權的兩種觀點蘇寧的“成本收益說”:針對“國有銀行賤賣說”以及“外資投資者威脅說”,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蘇寧11月3日在北京舉行的中國金融論壇上認為,中國銀行業是否需要引進戰略投資者、是否會影響我國的金融安全、引進外資過程中是否應當支付必要的成本“存在很大爭議”。但是,作為中國金融改革的重要環節,在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過程中引進戰略投資者不會威脅我國金融安全。在改革過程中支付一定成本是必然的,但最終會獲得更大的收益。“面對目前金融業的激烈競爭,特別是考慮到明年底銀行業全面對外開放,國有商業銀行引入戰略投資者非常重要,對國有銀行治理結構的改善有重大意義。”唐雙寧與郭樹清的“制度保障說”:在10月17日中央財經大學部長論壇上,銀監會副主席唐雙寧提醒:“銀行引進戰略投資者一定要慎重,不能亂引濫引。要是引入了‘慈禧太后’,遲早會被篡權的。”在引資中把境外投資者分為戰略投資者、財務投資者、公眾投資者。“所謂戰略投資者,就是不僅僅在資金上財務上與我們的銀行合作,更重要的是要提供先進的經營理念、管理經驗、技術和專才,幫助我們改善風險管理和內控機制,改革股權結構,優化法人治理結構。”投資者的持股比例必須在5%以上,不能太少,否則難以形成牢固的戰略合作關系;投資者必須持股三年以上,即非特殊情況,三年之內不得撤股,不得與所入股銀行散伙,以保證較長時間內雙方合作的穩定性。 10月28日,郭樹清在回答記者時說:“金融是一國的經濟命脈,任何國家對金融都高度重視,國家會對主要的商業銀行保持絕對控股地位。”“建行的大股東,無論是匯金公司,還是美洲銀行、淡馬錫,都有持股的鎖定期,與一般的投資者不同,他們無法想賣就賣,而且他們也都是對市場及小股東高度負責任的投資者。”失去金融控制權的三種觀點 “銀行業引入戰略投資者,盡管作用巨大,而且我們還有審慎的規則,但我們還必須正視引進戰略投資者的風險。”“短期看,引入戰略投資者將導致國有企業破產增多、失業上升,經濟增長速度減緩。”“長期看,戰略投資者將不斷提高持股比例,大量中小銀行將可能被控制,從而失去金融市場的主導權。”(《上海金融》2005年第10期特約評論文章《正視銀行業戰略引資風險》) 尋租學說:“當國有銀行的控制權租金大到可以補償控股風險成本和股權交易成本時,引進外資與非國有兩類股資后所形成的三方制衡體系是不穩定的,被打破的國有股一股獨大的局面可能被新的股權集中模式所替代,而外資戰略投資者更可能尋求獲得銀行的控制權,并造成銀行價值額外的損失。”(同期《上海金融》,占碩《國有銀行引資過程中的控制權租金研究》) 經濟入侵說:王森根據對山西票號衰亡的研究指出,“外國列強通過新式金融對舊式金融的侵蝕,進而達到控制經濟的目的”,“中國金融業拓展市場業務比改善治理結構更為重要”,“我國應該吸取山西票號衰亡的歷史給予我們的教訓,在拓展現代銀行業務和提高國際競爭力上下功夫,從而堵塞過渡經濟中誘發金融危機的漏洞。”(《金融研究》(2005年第6期)《國有商業銀行改革:改善治理結構還是拓展市場業務》) 控制命脈說:以對未來的展望描述了外資金融機構在中國攻城略地的基本路線圖:參股、入會、掌握信息——以增資或收購等途徑增加持股比例——施加壓力、人民幣進一步升值、外資機構所持有的人民幣資產升值——出口逐步下降、財富外流、宏觀經濟環境惡化——資本賬戶開放、人民幣自由兌換——外資減持股份、投資和利潤兌換成外匯撤離——撤離行動一致化、人民幣大幅度貶值、引發金融危機——外匯回流再兌換成人民幣,并進一步增持或收購中國金融機構股份,達到控股目的,完成對中國金融業的進一步控制——以金融資本的控制,掌握經濟命脈,影響中國政治。(10月25日的《上海證券報》,余云輝和駱德明《誰將掌控中國的金融?》)金融自由化的經驗和教訓 中國銀行業股權結構的多元化屬于金融自由化的重要內容。在世界其他國家實現金融自由化的經驗和教訓,可以對我國銀行業的改革提供可資借鑒的經驗,避免中國銀行業從股權結構多元化開始啟動的金融自由化使得中國失去對金融的控制。 “華盛頓共識”下拉美金融自由化。拉美國家深受新自由主義的影響,是“華盛頓共識”新自由主義的試驗場,具有典型的激進特征。始于上世紀70年代中期的金融自由化,因上世紀80年代初債務危機爆發后逐漸趨于停頓。始于上世紀80年代末在90年代上半期達到高潮,采取了對國有銀行實施私有化、積極引進外國銀行的參與及加強中央銀行的獨立性等措施。拉美在“華盛頓共識”下的金融自由化,使得拉美國家頻繁發生金融危機。 亞洲國家或地區漸進式的金融自由化。亞洲的新加坡、韓國、印度尼西亞、中國臺灣、泰國、馬來西亞等國家或地區也于上世紀七八十年代開始實行了金融自由化,但是在金融自由化的過程中采取了漸進的模式,先在業務、利率等方面實行自由化,股權結構多元化先在內部進行,然后才擴展到股權的對外開放和匯率制度的變革。盡管亞洲國家或地區的金融自由化一度促進了亞洲經濟的發展和繁榮,但是金融自由化的弊端在上世紀90年代末期的金融危機中得到了充分的顯現。 西方發達國家的金融自由化。西方發達國家的金融自由化主要體現為價格——利率和業務的自由化,先國內自由化再走向國際自由化。 顯然,中國銀行業的股權結構多元化,既伴隨著中國金融自由化的發展,也存在著各種各樣的風險,其中的金融控制權風險是至關重要的內容。如何在金融自由化的過程中既不失去金融控制權,又能保證中國金融、經濟的安全運行,仍需要政界、金融界和學術界高度重視,總結和汲取改革開放以來其他產業的經驗和教訓。
熱心網友
隨著交通銀行和建設銀行在香港的相繼上市,內地對于中國銀行業股權結構多元化的金融安全討論也進入了新階段。現在存在兩種基本的聲音:一種是以具有政府背景或直接從事銀行業的學者和官員的聲音,認為銀行業股權結構的多元化不會失去金融控制權;一種是以學者或非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從業者的聲音,認為隨著股權結構的多元化,存在內地失去金融控制權的可能。不會失去金融控制權的兩種觀點蘇寧的“成本收益說”:針對“國有銀行賤賣說”以及“外資投資者威脅說”,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蘇寧11月3日在北京舉行的中國金融論壇上認為,中國銀行業是否需要引進戰略投資者、是否會影響我國的金融安全、引進外資過程中是否應當支付必要的成本“存在很大爭議”。但是,作為中國金融改革的重要環節,在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過程中引進戰略投資者不會威脅我國金融安全。在改革過程中支付一定成本是必然的,但最終會獲得更大的收益。“面對目前金融業的激烈競爭,特別是考慮到明年底銀行業全面對外開放,國有商業銀行引入戰略投資者非常重要,對國有銀行治理結構的改善有重大意義。”唐雙寧與郭樹清的“制度保障說”:在10月17日中央財經大學部長論壇上,銀監會副主席唐雙寧提醒:“銀行引進戰略投資者一定要慎重,不能亂引濫引。要是引入了‘慈禧太后’,遲早會被篡權的。”在引資中把境外投資者分為戰略投資者、財務投資者、公眾投資者。“所謂戰略投資者,就是不僅僅在資金上財務上與我們的銀行合作,更重要的是要提供先進的經營理念、管理經驗、技術和專才,幫助我們改善風險管理和內控機制,改革股權結構,優化法人治理結構。”投資者的持股比例必須在5%以上,不能太少,否則難以形成牢固的戰略合作關系;投資者必須持股三年以上,即非特殊情況,三年之內不得撤股,不得與所入股銀行散伙,以保證較長時間內雙方合作的穩定性。 10月28日,郭樹清在回答記者時說:“金融是一國的經濟命脈,任何國家對金融都高度重視,國家會對主要的商業銀行保持絕對控股地位。”“建行的大股東,無論是匯金公司,還是美洲銀行、淡馬錫,都有持股的鎖定期,與一般的投資者不同,他們無法想賣就賣,而且他們也都是對市場及小股東高度負責任的投資者。”失去金融控制權的三種觀點 “銀行業引入戰略投資者,盡管作用巨大,而且我們還有審慎的規則,但我們還必須正視引進戰略投資者的風險。”“短期看,引入戰略投資者將導致國有企業破產增多、失業上升,經濟增長速度減緩。”“長期看,戰略投資者將不斷提高持股比例,大量中小銀行將可能被控制,從而失去金融市場的主導權。”(《上海金融》2005年第10期特約評論文章《正視銀行業戰略引資風險》) 尋租學說:“當國有銀行的控制權租金大到可以補償控股風險成本和股權交易成本時,引進外資與非國有兩類股資后所形成的三方制衡體系是不穩定的,被打破的國有股一股獨大的局面可能被新的股權集中模式所替代,而外資戰略投資者更可能尋求獲得銀行的控制權,并造成銀行價值額外的損失。”(同期《上海金融》,占碩《國有銀行引資過程中的控制權租金研究》) 經濟入侵說:王森根據對山西票號衰亡的研究指出,“外國列強通過新式金融對舊式金融的侵蝕,進而達到控制經濟的目的”,“中國金融業拓展市場業務比改善治理結構更為重要”,“我國應該吸取山西票號衰亡的歷史給予我們的教訓,在拓展現代銀行業務和提高國際競爭力上下功夫,從而堵塞過渡經濟中誘發金融危機的漏洞。”(《金融研究》(2005年第6期)《國有商業銀行改革:改善治理結構還是拓展市場業務》) 控制命脈說:以對未來的展望描述了外資金融機構在中國攻城略地的基本路線圖:參股、入會、掌握信息——以增資或收購等途徑增加持股比例——施加壓力、人民幣進一步升值、外資機構所持有的人民幣資產升值——出口逐步下降、財富外流、宏觀經濟環境惡化——資本賬戶開放、人民幣自由兌換——外資減持股份、投資和利潤兌換成外匯撤離——撤離行動一致化、人民幣大幅度貶值、引發金融危機——外匯回流再兌換成人民幣,并進一步增持或收購中國金融機構股份,達到控股目的,完成對中國金融業的進一步控制——以金融資本的控制,掌握經濟命脈,影響中國政治。(10月25日的《上海證券報》,余云輝和駱德明《誰將掌控中國的金融?》)金融自由化的經驗和教訓 中國銀行業股權結構的多元化屬于金融自由化的重要內容。在世界其他國家實現金融自由化的經驗和教訓,可以對我國銀行業的改革提供可資借鑒的經驗,避免中國銀行業從股權結構多元化開始啟動的金融自由化使得中國失去對金融的控制。 “華盛頓共識”下拉美金融自由化。拉美國家深受新自由主義的影響,是“華盛頓共識”新自由主義的試驗場,具有典型的激進特征。始于上世紀70年代中期的金融自由化,因上世紀80年代初債務危機爆發后逐漸趨于停頓。始于上世紀80年代末在90年代上半期達到高潮,采取了對國有銀行實施私有化、積極引進外國銀行的參與及加強中央銀行的獨立性等措施。拉美在“華盛頓共識”下的金融自由化,使得拉美國家頻繁發生金融危機。 亞洲國家或地區漸進式的金融自由化。亞洲的新加坡、韓國、印度尼西亞、中國臺灣、泰國、馬來西亞等國家或地區也于上世紀七八十年代開始實行了金融自由化,但是在金融自由化的過程中采取了漸進的模式,先在業務、利率等方面實行自由化,股權結構多元化先在內部進行,然后才擴展到股權的對外開放和匯率制度的變革。盡管亞洲國家或地區的金融自由化一度促進了亞洲經濟的發展和繁榮,但是金融自由化的弊端在上世紀90年代末期的金融危機中得到了充分的顯現。 西方發達國家的金融自由化。西方發達國家的金融自由化主要體現為價格——利率和業務的自由化,先國內自由化再走向國際自由化。 顯然,中國銀行業的股權結構多元化,既伴隨著中國金融自由化的發展,也存在著各種各樣的風險,其中的金融控制權風險是至關重要的內容。如何在金融自由化的過程中既不失去金融控制權,又能保證中國金融、經濟的安全運行,仍需要政界、金融界和學術界高度重視,總結和汲取改革開放以來其他產業的經驗和教訓。 。
熱心網友
隨著交通銀行和建設銀行在香港的相繼上市,內地對于中國銀行業股權結構多元化的金融安全討論也進入了新階段。現在存在兩種基本的聲音:一種是以具有政府背景或直接從事銀行業的學者和官員的聲音,認為銀行業股權結構的多元化不會失去金融控制權;一種是以學者或非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從業者的聲音,認為隨著股權結構的多元化,存在內地失去金融控制權的可能。不會失去金融控制權的兩種觀點蘇寧的“成本收益說”:針對“國有銀行賤賣說”以及“外資投資者威脅說”,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蘇寧11月3日在北京舉行的中國金融論壇上認為,中國銀行業是否需要引進戰略投資者、是否會影響我國的金融安全、引進外資過程中是否應當支付必要的成本“存在很大爭議”。但是,作為中國金融改革的重要環節,在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過程中引進戰略投資者不會威脅我國金融安全。在改革過程中支付一定成本是必然的,但最終會獲得更大的收益。“面對目前金融業的激烈競爭,特別是考慮到明年底銀行業全面對外開放,國有商業銀行引入戰略投資者非常重要,對國有銀行治理結構的改善有重大意義。”唐雙寧與郭樹清的“制度保障說”:在10月17日中央財經大學部長論壇上,銀監會副主席唐雙寧提醒:“銀行引進戰略投資者一定要慎重,不能亂引濫引。要是引入了‘慈禧太后’,遲早會被篡權的。”在引資中把境外投資者分為戰略投資者、財務投資者、公眾投資者。“所謂戰略投資者,就是不僅僅在資金上財務上與我們的銀行合作,更重要的是要提供先進的經營理念、管理經驗、技術和專才,幫助我們改善風險管理和內控機制,改革股權結構,優化法人治理結構。”投資者的持股比例必須在5%以上,不能太少,否則難以形成牢固的戰略合作關系;投資者必須持股三年以上,即非特殊情況,三年之內不得撤股,不得與所入股銀行散伙,以保證較長時間內雙方合作的穩定性。 10月28日,郭樹清在回答記者時說:“金融是一國的經濟命脈,任何國家對金融都高度重視,國家會對主要的商業銀行保持絕對控股地位。”“建行的大股東,無論是匯金公司,還是美洲銀行、淡馬錫,都有持股的鎖定期,與一般的投資者不同,他們無法想賣就賣,而且他們也都是對市場及小股東高度負責任的投資者。”失去金融控制權的三種觀點 “銀行業引入戰略投資者,盡管作用巨大,而且我們還有審慎的規則,但我們還必須正視引進戰略投資者的風險。”“短期看,引入戰略投資者將導致國有企業破產增多、失業上升,經濟增長速度減緩。”“長期看,戰略投資者將不斷提高持股比例,大量中小銀行將可能被控制,從而失去金融市場的主導權。”(《上海金融》2005年第10期特約評論文章《正視銀行業戰略引資風險》) 尋租學說:“當國有銀行的控制權租金大到可以補償控股風險成本和股權交易成本時,引進外資與非國有兩類股資后所形成的三方制衡體系是不穩定的,被打破的國有股一股獨大的局面可能被新的股權集中模式所替代,而外資戰略投資者更可能尋求獲得銀行的控制權,并造成銀行價值額外的損失。”(同期《上海金融》,占碩《國有銀行引資過程中的控制權租金研究》) 經濟入侵說:王森根據對山西票號衰亡的研究指出,“外國列強通過新式金融對舊式金融的侵蝕,進而達到控制經濟的目的”,“中國金融業拓展市場業務比改善治理結構更為重要”,“我國應該吸取山西票號衰亡的歷史給予我們的教訓,在拓展現代銀行業務和提高國際競爭力上下功夫,從而堵塞過渡經濟中誘發金融危機的漏洞。”(《金融研究》(2005年第6期)《國有商業銀行改革:改善治理結構還是拓展市場業務》) 控制命脈說:以對未來的展望描述了外資金融機構在中國攻城略地的基本路線圖:參股、入會、掌握信息——以增資或收購等途徑增加持股比例——施加壓力、人民幣進一步升值、外資機構所持有的人民幣資產升值——出口逐步下降、財富外流、宏觀經濟環境惡化——資本賬戶開放、人民幣自由兌換——外資減持股份、投資和利潤兌換成外匯撤離——撤離行動一致化、人民幣大幅度貶值、引發金融危機——外匯回流再兌換成人民幣,并進一步增持或收購中國金融機構股份,達到控股目的,完成對中國金融業的進一步控制——以金融資本的控制,掌握經濟命脈,影響中國政治。(10月25日的《上海證券報》,余云輝和駱德明《誰將掌控中國的金融?》)金融自由化的經驗和教訓 中國銀行業股權結構的多元化屬于金融自由化的重要內容。在世界其他國家實現金融自由化的經驗和教訓,可以對我國銀行業的改革提供可資借鑒的經驗,避免中國銀行業從股權結構多元化開始啟動的金融自由化使得中國失去對金融的控制。 “華盛頓共識”下拉美金融自由化。拉美國家深受新自由主義的影響,是“華盛頓共識”新自由主義的試驗場,具有典型的激進特征。始于上世紀70年代中期的金融自由化,因上世紀80年代初債務危機爆發后逐漸趨于停頓。始于上世紀80年代末在90年代上半期達到高潮,采取了對國有銀行實施私有化、積極引進外國銀行的參與及加強中央銀行的獨立性等措施。拉美在“華盛頓共識”下的金融自由化,使得拉美國家頻繁發生金融危機。 亞洲國家或地區漸進式的金融自由化。亞洲的新加坡、韓國、印度尼西亞、中國臺灣、泰國、馬來西亞等國家或地區也于上世紀七八十年代開始實行了金融自由化,但是在金融自由化的過程中采取了漸進的模式,先在業務、利率等方面實行自由化,股權結構多元化先在內部進行,然后才擴展到股權的對外開放和匯率制度的變革。盡管亞洲國家或地區的金融自由化一度促進了亞洲經濟的發展和繁榮,但是金融自由化的弊端在上世紀90年代末期的金融危機中得到了充分的顯現。 西方發達國家的金融自由化。西方發達國家的金融自由化主要體現為價格——利率和業務的自由化,先國內自由化再走向國際自由化。 顯然,中國銀行業的股權結構多元化,既伴隨著中國金融自由化的發展,也存在著各種各樣的風險,其中的金融控制權風險是至關重要的內容。如何在金融自由化的過程中既不失去金融控制權,又能保證中國金融、經濟的安全運行,仍需要政界、金融界和學術界高度重視,總結和汲取改革開放以來其他產業的經驗和教訓。 。
熱心網友
隨著交通銀行和建設銀行在香港的相繼上市,內地對于中國銀行業股權結構多元化的金融安全討論也進入了新階段。現在存在兩種基本的聲音:一種是以具有政府背景或直接從事銀行業的學者和官員的聲音,認為銀行業股權結構的多元化不會失去金融控制權;一種是以學者或非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從業者的聲音,認為隨著股權結構的多元化,存在內地失去金融控制權的可能。不會失去金融控制權的兩種觀點蘇寧的“成本收益說”:針對“國有銀行賤賣說”以及“外資投資者威脅說”,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蘇寧11月3日在北京舉行的中國金融論壇上認為,中國銀行業是否需要引進戰略投資者、是否會影響我國的金融安全、引進外資過程中是否應當支付必要的成本“存在很大爭議”。但是,作為中國金融改革的重要環節,在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過程中引進戰略投資者不會威脅我國金融安全。在改革過程中支付一定成本是必然的,但最終會獲得更大的收益。“面對目前金融業的激烈競爭,特別是考慮到明年底銀行業全面對外開放,國有商業銀行引入戰略投資者非常重要,對國有銀行治理結構的改善有重大意義。”唐雙寧與郭樹清的“制度保障說”:在10月17日中央財經大學部長論壇上,銀監會副主席唐雙寧提醒:“銀行引進戰略投資者一定要慎重,不能亂引濫引。要是引入了‘慈禧太后’,遲早會被篡權的。”在引資中把境外投資者分為戰略投資者、財務投資者、公眾投資者。“所謂戰略投資者,就是不僅僅在資金上財務上與我們的銀行合作,更重要的是要提供先進的經營理念、管理經驗、技術和專才,幫助我們改善風險管理和內控機制,改革股權結構,優化法人治理結構。”投資者的持股比例必須在5%以上,不能太少,否則難以形成牢固的戰略合作關系;投資者必須持股三年以上,即非特殊情況,三年之內不得撤股,不得與所入股銀行散伙,以保證較長時間內雙方合作的穩定性。 。
熱心網友
隨著交通銀行和建設銀行在香港的相繼上市,內地對于中國銀行業股權結構多元化的金融安全討論也進入了新階段。現在存在兩種基本的聲音:一種是以具有政府背景或直接從事銀行業的學者和官員的聲音,認為銀行業股權結構的多元化不會失去金融控制權;一種是以學者或非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從業者的聲音,認為隨著股權結構的多元化,存在內地失去金融控制權的可能。不會失去金融控制權的兩種觀點蘇寧的“成本收益說”:針對“國有銀行賤賣說”以及“外資投資者威脅說”,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蘇寧11月3日在北京舉行的中國金融論壇上認為,中國銀行業是否需要引進戰略投資者、是否會影響我國的金融安全、引進外資過程中是否應當支付必要的成本“存在很大爭議”。但是,作為中國金融改革的重要環節,在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過程中引進戰略投資者不會威脅我國金融安全。在改革過程中支付一定成本是必然的,但最終會獲得更大的收益。“面對目前金融業的激烈競爭,特別是考慮到明年底銀行業全面對外開放,國有商業銀行引入戰略投資者非常重要,對國有銀行治理結構的改善有重大意義。”唐雙寧與郭樹清的“制度保障說”:在10月17日中央財經大學部長論壇上,銀監會副主席唐雙寧提醒:“銀行引進戰略投資者一定要慎重,不能亂引濫引。要是引入了‘慈禧太后’,遲早會被篡權的。”在引資中把境外投資者分為戰略投資者、財務投資者、公眾投資者。“所謂戰略投資者,就是不僅僅在資金上財務上與我們的銀行合作,更重要的是要提供先進的經營理念、管理經驗、技術和專才,幫助我們改善風險管理和內控機制,改革股權結構,優化法人治理結構。”投資者的持股比例必須在5%以上,不能太少,否則難以形成牢固的戰略合作關系;投資者必須持股三年以上,即非特殊情況,三年之內不得撤股,不得與所入股銀行散伙,以保證較長時間內雙方合作的穩定性。 10月28日,郭樹清在回答記者時說:“金融是一國的經濟命脈,任何國家對金融都高度重視,國家會對主要的商業銀行保持絕對控股地位。”“建行的大股東,無論是匯金公司,還是美洲銀行、淡馬錫,都有持股的鎖定期,與一般的投資者不同,他們無法想賣就賣,而且他們也都是對市場及小股東高度負責任的投資者。”失去金融控制權的三種觀點 “銀行業引入戰略投資者,盡管作用巨大,而且我們還有審慎的規則,但我們還必須正視引進戰略投資者的風險。”“短期看,引入戰略投資者將導致國有企業破產增多、失業上升,經濟增長速度減緩。”“長期看,戰略投資者將不斷提高持股比例,大量中小銀行將可能被控制,從而失去金融市場的主導權。”(《上海金融》2005年第10期特約評論文章《正視銀行業戰略引資風險》) 尋租學說:“當國有銀行的控制權租金大到可以補償控股風險成本和股權交易成本時,引進外資與非國有兩類股資后所形成的三方制衡體系是不穩定的,被打破的國有股一股獨大的局面可能被新的股權集中模式所替代,而外資戰略投資者更可能尋求獲得銀行的控制權,并造成銀行價值額外的損失。”(同期《上海金融》,占碩《國有銀行引資過程中的控制權租金研究》) 經濟入侵說:王森根據對山西票號衰亡的研究指出,“外國列強通過新式金融對舊式金融的侵蝕,進而達到控制經濟的目的”,“中國金融業拓展市場業務比改善治理結構更為重要”,“我國應該吸取山西票號衰亡的歷史給予我們的教訓,在拓展現代銀行業務和提高國際競爭力上下功夫,從而堵塞過渡經濟中誘發金融危機的漏洞。”(《金融研究》(2005年第6期)《國有商業銀行改革:改善治理結構還是拓展市場業務》) 控制命脈說:以對未來的展望描述了外資金融機構在中國攻城略地的基本路線圖:參股、入會、掌握信息——以增資或收購等途徑增加持股比例——施加壓力、人民幣進一步升值、外資機構所持有的人民幣資產升值——出口逐步下降、財富外流、宏觀經濟環境惡化——資本賬戶開放、人民幣自由兌換——外資減持股份、投資和利潤兌換成外匯撤離——撤離行動一致化、人民幣大幅度貶值、引發金融危機——外匯回流再兌換成人民幣,并進一步增持或收購中國金融機構股份,達到控股目的,完成對中國金融業的進一步控制——以金融資本的控制,掌握經濟命脈,影響中國政治。(10月25日的《上海證券報》,余云輝和駱德明《誰將掌控中國的金融?》)金融自由化的經驗和教訓 中國銀行業股權結構的多元化屬于金融自由化的重要內容。在世界其他國家實現金融自由化的經驗和教訓,可以對我國銀行業的改革提供可資借鑒的經驗,避免中國銀行業從股權結構多元化開始啟動的金融自由化使得中國失去對金融的控制。 “華盛頓共識”下拉美金融自由化。拉美國家深受新自由主義的影響,是“華盛頓共識”新自由主義的試驗場,具有典型的激進特征。始于上世紀70年代中期的金融自由化,因上世紀80年代初債務危機爆發后逐漸趨于停頓。始于上世紀80年代末在90年代上半期達到高潮,采取了對國有銀行實施私有化、積極引進外國銀行的參與及加強中央銀行的獨立性等措施。拉美在“華盛頓共識”下的金融自由化,使得拉美國家頻繁發生金融危機。 亞洲國家或地區漸進式的金融自由化。亞洲的新加坡、韓國、印度尼西亞、中國臺灣、泰國、馬來西亞等國家或地區也于上世紀七八十年代開始實行了金融自由化,但是在金融自由化的過程中采取了漸進的模式,先在業務、利率等方面實行自由化,股權結構多元化先在內部進行,然后才擴展到股權的對外開放和匯率制度的變革。盡管亞洲國家或地區的金融自由化一度促進了亞洲經濟的發展和繁榮,但是金融自由化的弊端在上世紀90年代末期的金融危機中得到了充分的顯現。 西方發達國家的金融自由化。西方發達國家的金融自由化主要體現為價格——利率和業務的自由化,先國內自由化再走向國際自由化。 顯然,中國銀行業的股權結構多元化,既伴隨著中國金融自由化的發展,也存在著各種各樣的風險,其中的金融控制權風險是至關重要的內容。如何在金融自由化的過程中既不失去金融控制權,又能保證中國金融、經濟的安全運行,仍需要政界、金融界和學術界高度重視,總結和汲取改革開放以來其他產業的經驗和教訓。 。
熱心網友
杜絕游資和熱錢進入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