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A 從入學起(2000年9月)每年都按中國人壽保險公司約定交納保險費,直到現在(2005年)。--每次都是學校代收。期間,2002年7月因鞘膜積液在縣人民醫院動手術愈合。當時費用1300元,因種種原因沒有找保險公司理賠。到2005年7月到廣西醫科大學附屬醫院檢查發現,還是鞘膜積液,醫生建議馬上再手術。遵醫囑,2005年8月中旬出院,費用5347元。8月底,A家長到保險公司去理賠。保險公司答復:拒絕理賠;理由是按《國壽學生、幼兒平安保險附加住院醫療保險條款》第四條 第6款(被保險人投保前所患未愈疾病及已有殘疾的治療和康復;)之規定。 A 家長覺得很冤,不知怎么辦。望懂法律的專家們伸出熱情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