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流通后會出現什么樣違規?
熱心網友
全流通是證券市場的根本性變革,這一進程會相對較長。因此,在全流通未能實現之前,必須采取創新的制度來提高流通股東話語權,恢復投資者信心。我們建議研究出臺具有操作性和有效性的類別股東表決制度等措施,保護流通股東的利益。(二)在股權分置的解決方案中必須考慮對流通股東的利益保護全流通是證券市場的一次重大的利益再分配,減持過程中,流通股股東的權益應該得到保護,理由主要有:1、當前非流通股的獲利大部分來自于流通股東。2、流通股股東承擔的風險和收益關系不對稱,并已經承受了巨大的損失。3、國有股減持本身是對流通股東的一種違約。4、國有股減持是證券市場制度性轉軌,由此帶來的市場損失是正常轉軌成本,不應由中小投資人承擔,國家不應與民爭利。股權分置解決方案的原則性建議1、全流通是大方向,必須堅持國有股減持和全流通方向不動搖,并盡快加以解決。2、應把流通股損失降到最低。如前所述,流通股東已經為非流通股東和上市公司做出了巨大貢獻并承擔了巨大的損失,國有股減持沒有理由再讓流通股東承擔損失。3、國有股減持價格的確定。減持價格始終是國有股減持問題的核心備受關注。我們認為,應按照不高于凈資產的價格進行減持,對于部分上市公司,應按凈資產打折價減持。低于凈資產并非是國有資產流失,對于凈資產,我們要有正確和客觀的看待。4、減持方式必須優先向原有流通股東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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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流通是證券市場的根本性變革,這一進程會相對較長。因此,在全流通未能實現之前,必須采取創新的制度來提高流通股東話語權,恢復投資者信心。我們建議研究出臺具有操作性和有效性的類別股東表決制度等措施,保護流通股東的利益。(二)在股權分置的解決方案中必須考慮對流通股東的利益保護全流通是證券市場的一次重大的利益再分配,減持過程中,流通股股東的權益應該得到保護,理由主要有:1、當前非流通股的獲利大部分來自于流通股東。2、流通股股東承擔的風險和收益關系不對稱,并已經承受了巨大的損失。3、國有股減持本身是對流通股東的一種違約。4、國有股減持是證券市場制度性轉軌,由此帶來的市場損失是正常轉軌成本,不應由中小投資人承擔,國家不應與民爭利。股權分置解決方案的原則性建議1、全流通是大方向,必須堅持國有股減持和全流通方向不動搖,并盡快加以解決。2、應把流通股損失降到最低。如前所述,流通股東已經為非流通股東和上市公司做出了巨大貢獻并承擔了巨大的損失,國有股減持沒有理由再讓流通股東承擔損失。3、國有股減持價格的確定。減持價格始終是國有股減持問題的核心備受關注。我們認為,應按照不高于凈資產的價格進行減持,對于部分上市公司,應按凈資產打折價減持。低于凈資產并非是國有資產流失,對于凈資產,我們要有正確和客觀的看待。4、減持方式必須優先向原有流通股東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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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流通是證券市場的根本性變革,這一進程會相對較長。因此,在全流通未能實現之前,必須采取創新的制度來提高流通股東話語權,恢復投資者信心。我們建議研究出臺具有操作性和有效性的類別股東表決制度等措施,保護流通股東的利益。(二)在股權分置的解決方案中必須考慮對流通股東的利益保護全流通是證券市場的一次重大的利益再分配,減持過程中,流通股股東的權益應該得到保護,理由主要有:1、當前非流通股的獲利大部分來自于流通股東。2、流通股股東承擔的風險和收益關系不對稱,并已經承受了巨大的損失。3、國有股減持本身是對流通股東的一種違約。4、國有股減持是證券市場制度性轉軌,由此帶來的市場損失是正常轉軌成本,不應由中小投資人承擔,國家不應與民爭利。股權分置解決方案的原則性建議1、全流通是大方向,必須堅持國有股減持和全流通方向不動搖,并盡快加以解決。2、應把流通股損失降到最低。如前所述,流通股東已經為非流通股東和上市公司做出了巨大貢獻并承擔了巨大的損失,國有股減持沒有理由再讓流通股東承擔損失。3、國有股減持價格的確定。減持價格始終是國有股減持問題的核心備受關注。我們認為,應按照不高于凈資產的價格進行減持,對于部分上市公司,應按凈資產打折價減持。低于凈資產并非是國有資產流失,對于凈資產,我們要有正確和客觀的看待。4、減持方式必須優先向原有流通股東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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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流通是證券市場的根本性變革,這一進程會相對較長。因此,在全流通未能實現之前,必須采取創新的制度來提高流通股東話語權,恢復投資者信心。我們建議研究出臺具有操作性和有效性的類別股東表決制度等措施,保護流通股東的利益。(二)在股權分置的解決方案中必須考慮對流通股東的利益保護全流通是證券市場的一次重大的利益再分配,減持過程中,流通股股東的權益應該得到保護,理由主要有:1、當前非流通股的獲利大部分來自于流通股東。2、流通股股東承擔的風險和收益關系不對稱,并已經承受了巨大的損失。3、國有股減持本身是對流通股東的一種違約。4、國有股減持是證券市場制度性轉軌,由此帶來的市場損失是正常轉軌成本,不應由中小投資人承擔,國家不應與民爭利。股權分置解決方案的原則性建議1、全流通是大方向,必須堅持國有股減持和全流通方向不動搖,并盡快加以解決。2、應把流通股損失降到最低。如前所述,流通股東已經為非流通股東和上市公司做出了巨大貢獻并承擔了巨大的損失,國有股減持沒有理由再讓流通股東承擔損失。3、國有股減持價格的確定。減持價格始終是國有股減持問題的核心備受關注。我們認為,應按照不高于凈資產的價格進行減持,對于部分上市公司,應按凈資產打折價減持。低于凈資產并非是國有資產流失,對于凈資產,我們要有正確和客觀的看待。4、減持方式必須優先向原有流通股東配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