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紙看不明白。券商憑什么可以創設權證?他的權證和原來的有沒有區別?

熱心網友

創設的權證和原來的同名權證有區別,也沒有區別。區別在于:原來的權證是大股東創設,然后贈送給流通股鼓動的(對價的一部分)。而現在創設的權證是券商自己創立的,創立后是為了賣出盈利。沒有區別在于:交易方法,行權方法,交易價格沒有任何區別。券商憑什么可以創設權證?券商創設權證后,如果不賣出,就和沒有一樣。如果賣出了,他們有兩種選擇:1。將來價格低了,在買回來,這樣就賺錢了。2。到期對應行權。比如創設的認沽權證,到行權日,他們就保證以行權價買入相應的股票;如果創設了認購權證,到行權日,他們就保證以行權價賣出相應的股票。從理論上講,是很公平的,不過也不公平,因為散戶就沒有“創設”的權利。

熱心網友

絕對沒有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