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做銷售四年,因為與客戶的關系比較好,他們有的想直接與我定貨(我和廣州的總經銷關系很好,他們隨時給我發貨),而不想通過公司渠道進行要貨.這樣的話客戶就要求我的價格就要比我們公司給的要低三分之一,其實我也愿意這樣做,因為這樣就比我以公司名義進行銷售所拿的提成高出了N倍,做為打工者我何樂而不為?就這樣他和我簽定了協義,而且雙方絕不能泄密.我現在擔心的是,以后如果被我們公司老板發現的話,也不知道后果會如何,會不會要承擔法律責任,說到底我就是利用自己的多年開發的市場在為自己銷售產品,多有些業余收入,請大家幫幫忙!

熱心網友

1。你的作法違背了從商的基本原則——誠信原則。 2。要弄清楚的是:你個人與客戶和總經銷的關系,都是在你4年的職務行為中建立的,這在本質上屬于你所在公司的商業資源,而不應看作是你個人的人際關系 。 3。你泄露了你公司的商業秘密(就是公司在廣州提貨的低價)。 4??梢韵胍姡汩_發客戶的能力是不錯的,但你沒有想通,這是職務行為,這只能作為你獲得獎賞的理由,不能成為你“背叛”公司的借口。 5。如果你操作的結果,是你的公司“損失巨大”,你可能面臨官司。 6。如果你的操作尚未出現后果,或使公司“略有損失”,你應立即罷手;倘若公司尚不知情,你可以沉默。 7。人總是自私的。如果你沒有和公司簽訂要求你履行“保密義務”,或要求你若干年內“不得從事與所任職務相關的經營行為”等合約,你可以選擇離開公司,自主創業——假設資金來源沒有問題的話。 8。你能把問題捅到網上來,說明你內心有過斗爭,更表明你迫切需要得到某一方面的理論支持。希望你千萬不要聽信負面的、不負責任的言論,那將斷送你的前程的。 9。你有能力,這是優勢。你只能等待條件成熟,不要鋌而走險。 10。在合法的前提下,手腕不是不可以耍,但前提是要合法。 11。若干年后,如果你成功了,又如果我還在“愛問”,請通知我,好讓我來祝福你。

熱心網友

是的,你這樣做是不太合理,而且也有風險.也會損害公司的利益.

熱心網友

建議你離開現在的公司直接做總公司的銷售

熱心網友

在既以公司雇員身份做營銷工作的同時,又以個人身份從事與職務工作相同的工作,你的做法涉嫌競業限制,這在法律上是嚴格禁止的。所以,你應盡快作出抉擇,否則將承擔違法后果。實事求是的說,可能由于你的能干,你在工作中結交了很多客戶,由此為提升自己的業績帶來很多方便,但這不能簡單的被認為是個人多年開發的結果,而出自一己私利,為謀取比以公司名義進行銷售高出N倍的高額提成,而將原屬于公司銷售渠道的客戶,納入自己的交易范疇,即使你與他們簽訂了所謂保密協議,也既保不了密,也不會對你侵犯公司利益的舉動有任何幫助。不清楚你跟公司是否簽有勞動合同,即使簽有合同,似乎其中也沒有保密條款(或簽訂附加保密協議),但這并不等于你可以違背商業規律行事,因此,你應該慎重選擇你的下一步舉動。

熱心網友

1。你的作法違背了從商的基本原則——誠信原則。2。要弄清楚的是:你個人與客戶和總經銷的關系,都是在你4年的職務行為中建立的,這在本質上屬于你所在公司的商業資源,而不應看作是你個人的人際關系 。3。你泄露了你公司的商業秘密(就是公司在廣州提貨的低價)。4。可以想見,你開發客戶的能力是不錯的,但你沒有想通,這是職務行為,這只能作為你獲得獎賞的理由,不能成為你“背叛”公司的借口。5。如果你操作的結果,是你的公司“損失巨大”,你可能面臨官司。6。如果你的操作尚未出現后果,或使公司“略有損失”,你應立即罷手;倘若公司尚不知情,你可以沉默。7。人總是自私的。如果你沒有和公司簽訂要求你履行“保密義務”,或要求你若干年內“不得從事與所任職務相關的經營行為”等合約,你可以選擇離開公司,自主創業——假設資金來源沒有問題的話。8。你能把問題捅到網上來,說明你內心有過斗爭,更表明你迫切需要得到某一方面的理論支持。希望你千萬不要聽信負面的、不負責任的言論,那將斷送你的前程的。9。你有能力,這是優勢。你只能等待條件成熟,不要鋌而走險。10。在合法的前提下,手腕不是不可以耍,但前提是要合法。11。若干年后,如果你成功了,又如果我還在“愛問”,請通知我,好讓我來祝福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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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屬于侵犯商業秘密的一種行為。在公司,你具有保密的義務。所以公司可以追究你的法律責任。

熱心網友

公司當然是和你拜拜了;而且,公司還有可能找你的責任的。

熱心網友

你這樣做,從個人利益出發無可厚非,但是違背了公司的規章制度和商業秘密法,損害了公司的合法權益,如果公司知道,可能會追究你的經濟甚至刑事責任。常言說的好,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如果你的客戶真的信任你,你可以向公司辭職后,另起爐灶成立公司或者以個體戶的名義和該客戶交往。不過你和該客戶的價格實在太低,因為你私下和他們簽訂的協議,是在損害公司利益的前提下進行的,如果你開公司,估計會虧的一塌糊涂。作為朋友勸導,希望好自為之!如還有困惑,可致電rongren6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