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產品因質量問題被客戶起訴,作為銷售人員負責任嗎?負哪些責任?在立案期間銷售人員提出辭職是否合適?打官司中,銷售人員是什么樣的角色?說明的是,在與客戶合作過程中,一切聯系是由銷售人員溝通的,當然銷售人員所做的決定也是上級指示。謝謝!問題補充:我們的產品的電磁爐,當然銷售的時候不知道有嚴重質量問題,電器有一定的返修率也是正常的。不過比例大了也就是產品的問題。
熱心網友
公司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應該由公司對外承擔責任。而在內部的責任追究上,也應該是負責產品質量的部門及相關人員負責,而不是銷售部門及銷售人員承擔責任。在訴訟中,銷售人員應該是作為證人的角色。在立案期間提出辭職,法律是沒有作出這種禁止的。
熱心網友
沒有
熱心網友
1、銷售人是職務行為,當然用不著個人負責;2、可以辭職,不過這樣對原告不利;3、打官司,最多是一個證人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