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辦理單位房屋產權證時,經常碰到房產交易,房產入資入股,房產更名等問題,請教專家給予具體解答。謝謝了。

熱心網友

一、房地產交易是指房地產作為商品而進行的各種形式的交易活動。 房地產交易包括房地產轉讓、房地產抵押和房地產租賃三種主要形式。房地產典當也屬于房地產交易的一種形式,只是真正意義上的典當很少了,現在典當行所開展的所謂房地產典當,事實上是按房地產抵押的程序辦理的。二、房產入資入股是指以房地產作為投入資本成立公司的行為。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成立公司時股東以房屋作價出資是可行的,但在具體操作時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公司應了解該房產的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如果是以出讓的方式取得的,則不存在障礙;若是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則該公司應先報有批準權的政府部門審批,獲得批準后再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繳納土地出讓金,領取土地使用證。   2.以房地產作價投資應經過評估事務所進行價格評估,而不能由產權人自行定價。   3.在完成擬建公司的工商登記后,應及時辦理房地產的產權過戶手續,將該房產的所有權轉移至新公司的名下。如果產權沒有過戶,就等于該項注冊資金不到位,這樣將會損害公司其他股東和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并且將受到工商部門的處罰。假如在一定期限內作價出資的房地產無法辦理過戶手續,作為公司股東有以其他方式補齊注冊資本的義務。三、房產更名即更改房屋產權證上面的名字。房產證更名有兩條途徑:一是通過二手房轉讓的方式;一是辦理贈與的方式。兩種方式在提交的資料、費用、手續方面均有所不同,市民可自行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