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子較長,請好心的律師耐心看完。1998年8月,我父親經家鄉的熟人介紹,在南京與被告人李某相識。被告自稱是安徽黃山建筑公司南京分公司副經理,建筑工程師,并向我們出示了《黃山建筑公司進寧施工許可證》及其他一些證件的復印件。熟識后,被告以接洽建筑工程缺乏資金為由,向我父親借錢,我父親便把家中僅有的不到一萬元借給了他。其后,李某說錢不夠,讓我父親幫忙介紹工程隊墊資,并答應工程讓墊資的工程隊承包,等工程開工后奉還并給我父親一定的好處費。我父親便回到家鄉找來包工頭王某一起到了南京。由于王某與李某不熟,便讓我父親給他打了欠條,李某再給我父親打欠條,然后,王某當面將錢交給李某。以這種方式,李某先后從王某處借了2萬2千多元。我父親給王某打了2萬2千多元的借條,李某給我父親打了3萬多元的欠條。三方形成了三角債務。以上這些事情均發生在南京。李某拿了這些錢后,是不是在接工程,我們一無所知。直到1999年5月,李某并未接到任何工程。不久,王某便要我父親還錢。我父親便要求李某還錢。李某以接工程花光了為由,拒絕還錢。后經知情人介紹,李某并非工程師,只是一個小學文化的農民。于是我父親便將其扭送到南京市鼓樓區江東派出所,以詐騙罪報案。可是派出所堅持認為這是經濟糾紛,不予立案。我父親便到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起訴了李某。當時時間為1999年6月。 李某在法庭上仍稱自己是安徽黃山建筑公司南京分公司副經理,并對借錢一事供認不諱。經法庭調解,被告李某答應在三個月之內分三次還清欠款,便寫入了法庭判決書。但其間出現了一件讓我至今想不通的事:判決書上寫著受理費1290元由我父親承擔290元,被告承擔1000元。但法庭要求我們先支付1290元的受理費,等被告還錢時讓被告多還我們1000元,并告之我父親按判決書上的日期來法庭拿錢。 李某從法庭出去以后,就沒有蹤影。直到第一筆還錢期限過了,被告仍未出現。1999年8月,我父親無意中在路上碰見被告,將其帶至法院,李某仍答應還錢,并且找來了袁某為此擔保。袁某當庭保證,如果李某到期不還,錢由他還,并給法庭簽了字。至于袁某,我們一無所知,法庭也不讓我們看擔保書,只是讓我們三日后來法庭拿錢。三日后,我父親到法庭要錢,被法官告之被告和擔保人都沒有送錢來。提出讓我父親申請強制執行。我父親交了執行費后,法院讓我們去找被告人。我們并提出被告人失蹤,法官讓我們找被告人的財產。我們要求擔保人還錢,但法庭未作理睬。只是讓我們去找被告人及其財產。 在其后的兩三年時間時,我父親一邊做小生意養家糊口,一這到處打聽,但一直未找到被告人,身份證上地址的房產記在其哥哥名下。其間,我外公和奶奶相繼病倒,在實在無錢治療的情況下,我們要求執行擔保人,但法庭一直未作理睬。而在這期間,王某在當地法院起訴我父親。我們在南京已經生活十多年了,當地法院未發傳票通知我父親到庭,就作出判決。判決后未給判決書,也未通知我們家任何人,便要強行拍賣我們在當地的房子。由于我們家當時經濟相當困難,父親便將房產抵押到銀行,貸款還了王某的錢。同時,讓我們支付了全部受理費。但不知道為什么比南京受理費的還多。我父親索要判決書,但當地法院只給了一個復印件,上面的陳述全是王某的一面之辭。當時請了一個狗屎律師,進行申訴,法院又收了我們一筆受理費(后來的新任院長說這是不合理的),那個律師到現在連判決書的原件都未能給我們要來。至此,我們家的經濟情況更是雪上加霜。直到2003年4月,父親在朋友的幫助下,才有被告李某的消息,后設計將其騙至南京,并通知法院將其抓獲,并上了南京電視臺。被告仍承諾幾天后就還錢。適逢五一放假,法院便將被告人送到派出所關押了十五天。法院讓我父親于關押十五日那天去派出所門前守候,再將其帶至法庭。15日后我父親到派出所去找人時,被告之提前一天釋放了。自從,再未有被告人的任何消息。2004年快要過春節的時候,我的奶奶因為無錢醫治,已經死了。現在我的外公也因為無錢醫治,躺在床上等死。我父親找到法院,多次要求法院執行擔保人,但法院就是不予理睬,仍然讓我父親去找被告人的財產。我們現在很后悔將錢借給一個不了解底細的人,更后悔到法庭去起訴,如果通過別的途徑,也不致于到現在都分文未得。現在我們真的不知道該怎么辦了,現在連律師都請不起了,只好求助各位法律專業人士,我該怎以辦? 1、針對這種事實,我該如何討個說法?到何處可以投訴南京鼓樓法院?2、擔保人曾在法院簽了字,我是否有權要求南京鼓樓法院執行擔保人?3、被告李某借錢時聲稱自己是黃山建筑公司南京分公司副經理及工程師,如果調查情況不實,是否可以以詐騙罪到公安機關報案?如果可以,該向南京的公安機關報案還是向被告人當地的公安機關報案?4、南京鼓樓法院將應由被告承擔的受理費讓我們先承擔,等被告還錢的時候再給我們,這種轉嫁的做法合理嗎?我能討回不該我們付的1000元受理費嗎?5、如果被告的財產被隱藏或轉移了,我們一直找不到,對于這種惡意拖欠是否就沒有別的辦法了?6、因為被告人是打著黃山建筑公司的名義借錢的,在找不到本人的情況下,或本人財產無法確認的情況下,我是否可以起訴黃山建筑公司?7、到法院起訴時,欠條被留在法院,我是否可以拿回欠條?是否可以找討債公司出面?8、南京鼓樓法院讓我去找被告,現在找不到本人的話,我能否找其家人?如果其家人知情卻不肯開口,我是否有權將其強行帶到法院?如果不能,我這么做了將有什么后果?9、對于我們當地法院不給判決書及收受申訴費的做法,我該怎么辦?10、請問法院收受理費有標準嗎?11、因為被告的拖欠,致使我的親人無錢治療而死,被告不該承擔任何責任嗎?本人所述完全屬實,愿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熱心網友

以下答案是別人代答,希望對你有幫助對你所提出的11項問題回答如下:1,不知道你要投訴鼓樓法院什么?從你敘述的情況來看法院的操作無違法之處。不讓你門看袁某的擔保書是對的,因為,只有律師才可以查閱卷宗,當時人要查閱,則要法院批準,也就是說可以給你看也可以不給你看。2。可以執行擔保人,可關鍵是要提供擔保人的財產線索,你們光找人,找不到財產是沒用的,如果他有錢不還法院可以拘留。3,應該向南京的公安機關報案,不過,正確的做法是在一開始派出所不受理你們報案的時候,你們就可以向法院提出刑事自訴,現在法院以做了民事判決,那么本案的性質也就頂了,公安局,通常不會再受理,你門的報案。4,對,訴訟的受理費是由原告墊付,執行到位后再還給你,但我不理解的是南京怎么還要向你們收執行的受理費,這個在上海,是不用你們先付的。5,提供不出財產線索就無法執行。此情況下法院會裁定中止執行,提醒你們此后在沒拿到還款前必須每隔一年向法院申請一次恢復執行,否則會因超過時效而喪失執行申請權。6,不可以,如果被告是該公司的經理那么在原審判中必須加以證明,然后追加公司為被告。現在判決中的被告不是公司,就不能找他們要錢。7,不可能要回欠條,這個法院一律收掉的,因為給了你判決書了,同樣證明你們之間的欠款事實。找討摘公司不屬于法律問題,無法回答,不過給你2點建議,一找討債公司同樣要花錢,二,可以找個好律師,調查被告和擔保人的財產情況,其實這個早就該做。8,不可以,如果這樣做輕則對方告你侵犯人身自由,重則你構成非法拘禁罪。9,這2點都是不對的,申訴不收費。你可以向他們 的上級法院或檢察院,或人大常委會反映。10,有標準,而且法院內因該公開張貼出來的11,被告不履行還款,導致你家人死亡是可以追究民事賠償責任的,但實際操作很難,因為你們必須提供這兩者之間具有直接因果關系的證據。。

熱心網友

找孟非,找南京零距離、法制現場,或東升工作室。

熱心網友

對啊。。。

熱心網友

1.央視CCTV1,焦點訪談2.央視新聞臺,法律在線3.地方電視臺4.電臺5.報社希望能得到啟發。

熱心網友

私人解決。。

熱心網友

我是律師,但我告訴你一個最有效的辦法——讓媒體介入。把你的遭遇告訴當地或外地報社、電臺、電視臺,只要他們介入了,問題就比較容易解決了,就目前來看,輿論監督還是比較有效的。

熱心網友

同情!!

熱心網友

認了吧

熱心網友

找個好律師可以成功的!

熱心網友

消除你的欲望!!

熱心網友

我也很同情你,我也有類似的問題出現,但不知從何下手,還好,我不準備法院起訴了,法院太可怕了.說不定法官收了被告好處費,所以他當然會處處向著他辦事了,但對于經濟不富裕的老百姓,只有吃虧的份.鑒于你的問題跟我的不同,樓上很多朋友給你提的找媒體,我覺得是個好辦法,不妨試下,你是不是說曾經上過媒體,但力度肯定不夠,繼續找,最好是中央1套的焦點訪談.最好是跟蹤訪談,這樣迫于壓力,我想法院一定會有壓力,也會加大執行力度.暫時把精力轉移一下,想辦法多賺些錢解決燃眉之急,接受教訓.祝你們全家快樂,好人一生平安!

熱心網友

你有沒聽說現在的法院是吃了被告吃原告, 沒有有效的監督機構, 這正是現時中國的悲哀! 一方面上告, 另一方面讓媒體揭露此事.地方媒體可能不行, 得找上一級的.法院處理你的案件的人比那被告人更可惡. 下次你得問法官的法在哪里. 有時一個案子下來, 花的錢和力比被告人欠你的還多.祝你勝利!

熱心網友

支持暴力解決。執法機關不乏酒囊飯袋之輩。

熱心網友

唱衰他

熱心網友

拼命去

熱心網友

暴力解決

熱心網友

法律是解決問題的比較有效的手段之一,有時候,法院還真的是沒有好的辦法,比如:被執行人查無下落,是無法執行到財產的;找不到被告,只能缺席判決,等等。 建議你直接到當地律師事務所,找律師咨詢具體的辦法。

熱心網友

首先對你的遭遇深表同情。我和你有著差不多相同的遭遇,也是面對法院的不公。現在法院的法官真正能為老百姓辦事的太少了。因為你不能給他什么。告法院是沒地方告的。這就是中國的實際情況。現在對法院的監督實際上是一個空白,現在政府都可以告,就是沒地方告法院,只能一層一層往上找。而通過你價紹的情況看,法官還構不成犯罪,那就更不好告了。。你只能通過到人大去告一下,實際上還解決不了什么問題。畢竟中國的人大里面那些退下來的人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有問題的,自己的事都說不清楚,怎么敢去捅法院?現在最好是能找到媒體去揭露這個事情。但是真正能說真話的媒體也不是那么好找的。這就是現實。因為現在很少有媒體能為了普通老百姓而和法院頂牛的。如果真能找到的話,還是讓媒體為你說話吧。

熱心網友

用武力解決

熱心網友

用暴力解決

熱心網友

我同意用媒體來解決,現在的當官的怕的就是輿論

熱心網友

真是同情你的糟遇,到市法院上訴。

熱心網友

我不是律師,但我告訴你一個最有效的辦法——讓媒體介入。把你的遭遇告訴當地或外地報社、電臺、電視臺,只要他們介入了,問題就比較容易解決了,就目前來看,輿論監督還是比較有效的。

熱心網友

首先真的為你感到難過。生活有時就是這樣不公平,社會有時也是這樣的冷漠。但人還是要活著,不光為了自己,更要為了家人更好的活著。其次在如何解決上我覺得能不能通過新聞媒體來對這種司法的不公證性進行暴光,通過輿論壓力來幫助你。還有你不妨去上訪我雖然不是很懂法律,但我覺得這應該算那家法院“不作為”吧。

熱心網友

同情你的遭遇。這樣的問題,任何一個負責人的法律工作者沒有閱卷,無法提出具體意見,只能談些原則性的看法,對你沒有真正的幫助。比如投訴法院沒根據,被告司法拘留后拿不出錢來,是否可以中止執行?這些不看判決書,也不好說。你還是應該到本地咨詢律師,或者請訴訟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