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某商場領日內臨時通知為員工[爭取]國家下發30億破產單位員工應拿的什么錢[每年五百多元乘以工齡]說;該商場95年破產員工2005年才知到,其十年間又分進國家退役兵幾人,不通.不懂.不明白.糊'吐'也,請大家討論/

熱心網友

破產時沒有程序嗎?誰在操縱一手遮天?破產了資產都怎么處理了?補償一定是要有的;破產了,而又是95年的事,那商場的資產不就變成是你們的了嗎?還有一點大慶不是在騙國家嗎?(難道真是你騙我我騙你,大家騙總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