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心網友

  有人說,意識到衣著應當得體對人類心靈的積極震撼,比宗教的力量更為有力,這些人應當對他們的行為感到羞恥。然而有些時候,這些恨世之輩的說法恐怕不無道理。我知道,我很年輕的時候(像故事書上說的,很久很久以前),如果想振作一下精神,就往往傻得穿上最好的衣服。若是有人因為什么事情惹惱了我——譬如洗衣婦拒絕把我的衣服洗好;或者我給報紙寫的無韻詩被附著編輯的恭維“因版面有限,大作恕未采用,甚憾”第10次退了回來;或者我像初戀一般去愛的那位女郎對我冷若冰霜——順便說一句,戀愛方式肯定五花八門,使人嘆為觀止,我們每回戀愛都如同初戀一樣,我想不出我們的曾孫一代如何掌握這些方式,假如他們執意不愿與前人的所有方式相悖,就只好根據他們的時代和他們的頭腦來做了。   好啦,方才說到,當發生了這類令人不快事情時,當我覺得垮下來的時候,我就穿上所有最好的衣服到外面去。這么做使我找回了失去的自尊。頭戴嶄新的帽子,褲線筆直(為了小心保持褲線,我常把褲子放在床底下——當然不是放在地板上,而是放在床板和床墊之間),我就覺得自己是個人物了。不是還有別的洗衣婦嗎?哎喲,不是還可以去愛別的女孩子嗎?她們也許會欣賞一個聰明英俊的小伙子呢。我并不在乎,我的方式是永不停頓,我可以和別的姑娘談情說愛,穿上那身新衣服,我就覺得自己能這么做了。   衣著在追求女孩子時起的作用實在叫人驚詫,穿上了一身好衣服就等于贏了一半。不管怎么說,年輕小伙子就是這么想的,為了赴姑娘的約會,他們往往要花上好幾個小時來打扮自己,用頭半小時決定是穿淺色西裝拿手杖戴褐色呢帽,還是穿黑燕尾服戴大禮帽拿新雨傘。無論他選擇哪種搭配都肯定會倒霉,如果他穿淺色西裝拿手杖,天就會下起雨來,他會渾身泥水地回到家里,整個晚上都在想找個地方把靴子藏起來;如果他選擇的是大禮帽和雨傘,誰都做夢也不會想到只戴大禮帽外出而不帶雨傘,那就會像是讓嬰兒(祝福他)離開保姆獨自瞞珊。我真討厭大禮帽!我可以告訴你,其中一頂為我服務了好久,我在什么場合戴它,其實無關緊要,那頂帽子還是5年以前人家送給我的,去年夏天就頗顯過時了,可今年又流行起來,這使我顯得很時髦。   還是回到我們那位青年和他的求愛上吧!如果他選定了大禮帽和雨傘,當天下午的天氣就準會變成熱得要死,他胡子上的蠟液都被汗水泡了出來,他腦門上的發卷也被弄成了無精打采的細絡,活像一堆海藻。命運女神對這可憐的倒霉蛋從不照拂,倘若他憑著運氣,完好無損地到了女友的家門口,女友又和她表妹出門去了,不到晚上回不來。   一個被笨拙的現代服飾弄成一副荒唐相的青年戀人,是多么嫉妒70年前那些衣冠楚楚的求婚者啊!瞧他們在圣誕卡上的模樣!卷曲的頭發,漂亮的帽子,好看的小腿,小號的鞋子,染色的高腰靴,帶褶邊的衣擺,手杖,還有掛在身上的小印章。難怪頭戴寬邊帽,系著淺藍色腰帶的嬌小少女垂下了眼簾而束手就降。男人有了這樣一身行頭,不大獲全勝才怪呢!可是從鼓囊囊的褲子和緊身短外套中,你會得到什么呢?   我們永遠也想象不到衣服對我們的影響有多么巨大,我們恰當的舉止依賴我們的衣著。讓一個男人穿上窩囊破舊的衣服,他就會抬不起頭來,躲躲閃閃,活像街頭賣晚餐啤酒的伙計。但是,讓同一個人穿上華貴氣派,質地考究的服裝,他就會昂首挺胸,晃悠著手杖,穿過最繁華的大街,朝著姑娘們打量,活像矮腳公雞一樣傲慢自信。   衣服是我們惟一的天性,一個男人若是頭戴插著羽毛的寬邊帽,腰里別著把匕首,兩只衣袖上縫滿了花邊,他就非好勇斗狠不可了。反之,要是他穿了一件系腰帶的長外套,就會躲在路燈桿子后面,去叫警察。   在華美的衣著,花邊,絲綢,天鵝絨下面,你會發現高尚的隱士,忠誠的品德,深深的愛情,以及公立學校推崇的全部美德,要多少有多少,而且還會更多。然而那種騎士精神,那種“為女人的愛情而決斗”,“為博得夫人一笑而戰斗”的騎士精神,則需要鋼刃的撞擊聲,需要羽毛的沙沙作響,才能將它召喚出來,它被埋葬在落滿灰塵的流蘇衣飾之間和編年史那朽脆折褶書頁的墳墓里。我對這種說法十分贊同。   我想這個世界準是漸漸上了年紀,因為現在它的衣著是這么樸素無華,我們已經度過了人類的嬰兒時代,那時我們常常只穿一件寬寬大大的長袍跑來跑去,還喜歡光著雙腳。以后到了粗鄙野蠻的時代,那是我們人類的童年,那時候我們不在乎自己穿什么,而把渾身紋上圖案視作妙事,我們那時也從不理發。再到以后,世界長成了一個年輕小伙子,于是變得浮華起來,他用環環相套的發卷和猩紅色緊身馬甲打扮自己,追求女人,還自吹自擂——一副衣冠楚楚的模樣。   不過,年輕時一切快樂而愚蠢的時光都消逝了,我們變得樸實已極,莊重已極——還有人說,也愚蠢已極。現在的世界是位嚴肅的中年紳士,對一丁點華麗的衣著都會心驚,他穿著黑衣服,黑褲子,還有黑帽子,還有黑靴子,天啊,儼然是一位令人肅然起敬的正人君子。誰會想到他當年游手好閑,四處亂逛,形同游吟詩人或流浪騎士!誰會想到他當年穿的花哨衣眼!啊,對了,我們現在是更加理性了。   至少我們認為自己現在是更加理性了。當今有一種普遍的見解認為:理性與愚味是密不可分的。   總是和黑顏色相伴的另一種品質就是行為端正。你也許注意到了:品行無可挑剔的人一律都穿黑色的衣服,連手套和領帶都是黑的,過不了多久,他們也許還會穿上黑顏色的襯衫呢。中等的正人君子則在周末放縱自己,穿上淺色褲子,其中有些人甚至敢穿花哨的背心。另一方面,那些不顧未來的人則穿著整套淺色西裝招搖過市,聽說有些自輕自賤的討厭家伙甚至還敢戴白色的帽子,不過上流社會從不提到他們,也許我在這里也不應當提到他們吧。   順便說一句,提起淺色的衣服,你頭一遭穿著淺色新上衣出門的時候,可曾留心人們是怎樣盯著你的?第二次人們對它就不那么注意了,等你第三回穿它上街,全倫敦的人都對它習以為常了。我說“你”,是因為這不是我自己的體驗,我根本就不穿這種東西。我說過,只有罪人才這么做。   但我還是希望事情不是這樣,一個人不必打扮成小丑也能行為正派,令人尊敬,富于理性。有時候,我朝鏡子里打量著自己那條又長又鼓囊囊的褲子,還有豎起來的衣領,加上那頂圓頂氈帽,心里就自問我有什么資格到大街上亂跑,使上帝創造的這個世界變得更叫人討厭。后來我心頭涌上一股狂野的邪念,我并不想品行端正,也并不想令人尊敬——人家說我從不會有理智,所以這也沒什么關系。我想穿上淡紫色的緊身上衣,上邊還有黃顏色的開叉;我想肩披一件淺藍色的絲袍,在帽子上插一支黑色鷹毛,晃來晃去;還有一柄長劍,加上獵鷹和長矛,外帶一匹烈馬,這樣我就會去招搖四方,使眾人的眼光為之一亮了。為什么我們個個都想使自己穿得像在垃圾堆上爬的螞蟻呢?為什么我們就不該穿得稍稍花哨一點兒呢?我敢保證,這么做會使我們更開心。不錯,這只不過是小事一樁,但我們也不過是小小的一族,裝模作樣,敗壞樂趣,這有什么用處呢?哲學家要是情愿,就讓他們把自己打扮得像一群老烏鴉吧,我情愿做一只花蝴蝶。   不管怎么說,女人就應當穿得漂漂亮亮,這是她們的義務,她們是地球上的花朵,生來就該讓自己艷麗多彩。我們男人對女人譴責很多很多,殊不知沒有女人的漂亮服裝和美麗臉龐,這破舊的世界就太沉悶,太窒息了,女人給她們的所到之處帶來一片光明!在我們臭氣熏天的酒店里,女人(當然是我們的女親戚)造成的騷動是多么陽光燦爛!她們的緞帶。花邊、手套、帽子,還有她們的陽傘和手帕造成的混亂又何等令人愉快!那就恍若一道迷途的彩虹突然闖進了我們家中!   我記得,我們那些嬌小可愛的少女身穿艷麗的衣服出行,那是夏日最迷人之處。我喜歡看到樹林間掩映著的粉紅、天藍和雪白的衣衫,又星星點點地散布在碧綠的田野上,反射出太陽的光芒。此刻,我窗前的小山上就有4個白色衣裙朝山頂攀登,雖然她們在3英里以外,我也能清清楚楚地看見她們,起初我還以為她們是路標呢。從老遠就能夠看見那些可愛的人兒,這實在是妙不可言!尤其當她們剛巧是你的妻子和丈母娘時,就更加妙不可言了。   說到田野和路標,使我想到要對女人的靴子說幾句一本正經的話。英倫三島的女士們穿的靴子全都太大了,她們從來都沒弄到過一雙合腳的靴子,靴匠做的靴子都不夠小巧。   我一次次看見女人坐在翻越籬笆用的梯子的最高一級上面,說她們連一步也挪不動了,那是由于她們穿的靴子磨傷了她們的腳,而且抱怨總是一個原因:太大。   到了改變這種狀況的時候了,以英格蘭的丈夫們和父親們的名義,我呼吁靴匠們進行改革。我們的妻子和女兒,我們的表姐表妹,都不該對自己被弄得一瘸一拐,飽受折磨而無動于衷,商店為什么不能多儲備一些“窄型二號”的女靴呢?我發現多數女人都穿這個型號。   女子的服裝中還有一樣東西也總是太大,那就是腰帶,裁縫們把這些東西做得太松,帶鉤和扣眼常常脫開,還伴有一聲雷鳴般的巨響。   至于女人為什么要為這些錯誤受罪,為什么她們不堅決主張讓自己的衣服更加合體,我就不得而知了。那不太可能是因為她們不愿為裙子之類的事情自找麻煩,因為裙子是她們不用思索的東西,它是女人完全感興趣的唯一話題,她們從早到晚都在談論裙子,你若是看見兩個女人在一起,就可以用你兜里所有的錢來打賭:她們不是在談論自己的衣服,就是在談論朋友們的衣服,你看見有幾個女人在窗戶旁邊說話,想知道從她們圣潔的雙唇中會掉落哪些甜美有益的辭藻,于是你湊了上去,這樣你就會聽見其中的一個說道:   “我把腰帶改緊了,去掉一個皺褶,現在它簡直再合適不過啦。”   另一個說:“哦,我要穿上那件深紫色的胸衣到瓊斯商店去,還要戴上那個黃顏色的胸飾。帕提克商店賣一種特別特別好看的手套,才1先令11便士。”   我有一回和幾位女士驅車經過德比郡的一個地方,那兒是個風景美麗的鄉村。女士們都十分愜意,自始至終她們都在談論裁縫。   我不時用傘指著美麗的景致說:“看那兒!景色多漂亮!看那青青的遠山!白嘴鳥在樹林里做巢,還有那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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