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單位費用開支要通過上級審批,最近想要組織職工旅游,該筆開支上級單位肯定不會批準。但領導班子還想組織職工“考察”,并要我解決費用問題,這純粹給我出個難題。請教各位高手,如何使開支“合理”?
熱心網友
組織員工旅游,提高員工凝聚力是一件好事。不過,旅游費用不能作為費用在所得稅前扣除,即使上級審批了稅務部門也不會同意。因此,組織員工旅游的支出應由企業的應付福利費中列支。
熱心網友
如果金額太大就不好辦了,少的話(用餐的發票)交際費可以在營業收入的千分之五扣出還可以不交所得稅,外企這樣做是可以的。不知道你是不是外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