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心網友

房主當然可以賣了,但是買房的人可就要承擔風險了,最好到公證處去公證一下,我有一些同事就是這樣的,但也不能保證買主能最后得到房子,因為如果將來房主拿到房產證再把房子過戶給善意第三人,原來的的買房人就慘了,得不房子的所有權,只能以原來公證過的買房合同為根據去向原房主索要自己的買房款和自己因此受到的損失。而不能找拿到房產證的善意第三人。

熱心網友

理論是不能賣的。但在實踐中,有的可以操作的,但有風險。

熱心網友

沒有,房屋過戶的根據就是做房產變更手續,這是法律規定的合法途徑.其他任何手續都不能代替,你必須先辦產權證,才有資格進行房屋買賣.其他形式的轉讓,比如使用權的轉讓,因為你沒有房產證,房產部門也不會給你辦理過戶手續的.

熱心網友

你沒有售房的權利。因為在房屋買賣時,物權必須轉移。也就是說,必須到房管部門辦理轉戶手續才是合法的,否則買賣和約無效。如果你有了產權證,在買賣房屋時,也經過了律師公正,但沒有辦理產權轉移登記,那么買賣也是不合法的,不受法律保護。因此說,有產權證,且辦理產權轉移,才是房屋買賣的根本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