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產權證上是不是必須注明使用期限?如果沒有注明是不是又沒有問題?請問產權證上是不是必須注明使用期限?如果沒有注明是不是又沒有問題?請問房屋產權證上是不是必須注明使用期限?如果沒有注明是不是又沒有問題?

熱心網友

有這一欄,但很多產證上不一定注明。沒有注明也不存在影響。

熱心網友

肯定是的,如果沒有那就壞了

熱心網友

如果沒有標明你可以去房產大廈去咨詢一下,看一看你所購置的這套住房在電腦中是否有土地證:1、如果有,你可以花27元補辦一個,土地證上會標明是“出讓”還是“劃撥”,具體的土地面積,使用年限;2、如果沒有,一般情況下土地的使用年限是50年或者70年,到期的時候,一般是會自動續約。土地證的主要作用是:如果你所購置的住房在使用年限內被國家征用的話,國家會另外給你補償的。

熱心網友

現在比較新發證在“土地狀況摘要一欄”基本都是空白的,很正常沒有影響。

熱心網友

是的,是有房產使用年限和地基的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