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項目,是二家單位合作經營,在擬定意向書上,涉及到財務方面應該注意些什么,我們是控股方,以會計為主,對方派出納,從財務管理要求上講,在敏感問題上應該訂哪些規矩?
熱心網友
擬定如下規矩:一、財務管理類1、資金管理,資金的時間管理,投資回報管理,投資在一定的時間范圍內,資金是可以產生利息的,使用資金的經營管理人員,應該經常計算投資回報率。2、股權,股份管理,在企業的經營過程中有可能發生股權的變化,或者股份的變化,作為控股方的財務主體,需要保證自己的利益不受到損失,而且還能夠盈利。二、財務風險類,1、防止經營人員與財務人員太疏遠,或者太緊密,財務人員承擔經營人員的部分監督作用,防止經營人員鉆財務的漏洞。2、財務人員應該對企業的業務非常熟悉,掌握企業的經營流程,以及相關控制。防止財務人員不能為企業經營決策提供有力的保障。企業需要資金的時候能夠提供足夠的資金保障。三、輔助決策類:1、財務會計人員能夠協助本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提供相關的數據輔助決策管理。2、財務人員能夠提供各種數據給“股東”,真實地反映經營管理的人員的經營管理情況,輔助“股東”決策。等等。
熱心網友
如果你是控股方,財務主要備注的是:具有日常財務資金管理支配權,規定資金額度的審批權,如果你是控股方的董事長或總經理,一定掌握財務和銷售大權,否則,你努力工作,錢很可能賺到別人兜里。切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