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父親及配偶共同購買一套房產,賣方提出需要到公證處進行產權公證,方可到房地產管理部門進行登記,同時為避免以后與兄弟姐妹之間的財產糾紛,父親主動放棄此房產權,或者對此房產權的比例越小越好,請問,這樣的公證書怎么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