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法律專業的自考生,在2000年已考過了《勞動法》、《環境法學》,但現在這兩門課程變更為《勞動法》(代碼不同)、《環境與自然資源保護法》(代碼不同)。如果我用《勞動法》與《環境法學》頂替《英語(二)》,還要不要重新考新代碼的《勞動法》和《環境與自然資源保護法》 請知情者幫幫忙!
熱心網友
不用!只要學分是一樣的!
我是法律專業的自考生,在2000年已考過了《勞動法》、《環境法學》,但現在這兩門課程變更為《勞動法》(代碼不同)、《環境與自然資源保護法》(代碼不同)。如果我用《勞動法》與《環境法學》頂替《英語(二)》,還要不要重新考新代碼的《勞動法》和《環境與自然資源保護法》 請知情者幫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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