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我有如下幾個比較煩瑣的問題向大家請教,由于自已本身不懂,問得不是很專業,所以只能表述大概的意思,還望大家諒解.  1:如何取得上海市戶口中除了通過婚姻因素(即另一半為上海戶口)及好像有一條:有一年以上的人才類居住證---這一條的具體條件是什么?  2:持上海的藍印戶口即是上海戶口了嗎?即可享受上海本地戶口一樣的待遇四金政策嗎?還是有什么區別?  3:現在是外來人員末取得上海市戶口前是否只能享受上海外來人員綜合保險這一項政策,其他四金中的任何一條都不行嗎?是否有其他辦法取得其中的幾金?符合什么條件?我聽說企業性質不同,外來人口有的是可以享其中的幾金的,是否有此?  4:如果雙方均為非上海市戶口,在上海居住,以后子女從幼兒園開始是否會產生非本地戶口的特殊費用?具體地說:幼兒園期,小學期,初中期,高中期各有什么不同費用?  有哪幾點您能回答的,煩解答一下,謝謝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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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上海的藍印戶口政策取消了,改為居住證.居住證有好幾類(投資、人才引進等),上海目前規定居住證有效期一年或以上的、編號是CR或CW打頭的外地人,可以參加上海市城鎮社會保險,在上海繳費滿15年后,到退休年齡時可享受與上海市民同等養老待遇(繳費其間當然還有醫療等待遇)。上海的社保指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五大保險。你指的四金可能是前三項加公積金,公積金是由銀行組織的,不屬社會保障范圍。如果不符合條件,可以參加外地人綜合保險,他由養老補貼、大病醫療、工傷保險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