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供貨方已經(jīng)開了增值稅發(fā)票,退貨后,供方不肯重新開票,貨款是按實際金額支付的,退貨金額是122.22,進項稅為20.78原先票的金額為617.61 ,稅額為 104.99,實際付款為 579.60,進貨和退貨都是本月發(fā)生的要怎么處理才好?請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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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進貨和退貨都是當月發(fā)生的,其實最簡單的方法是讓對方把原來的發(fā)票作廢,重新開一張發(fā)票就好了?,F(xiàn)在供方不肯重新開票,那么你們需要到稅務(wù)局辦理“退貨證明”,然后提供給供方,讓他們就退貨部分的金額開具紅字發(fā)票。你們的帳上先記全額的進貨和進項稅額以及應(yīng)付帳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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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抹陽光回答的很專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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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二樓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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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都沒有說清楚。人家怎么幫你做答啦?你是供方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