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兩個單親家庭,媽媽和兒子,爸爸和女兒.有一天那個媽媽和爸爸結婚了,那他們的兒子和女兒可不可以也結婚啊?從法律上講.
熱心網友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規定,“直系血親以及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兄與妹是屬于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因此,兄和妹是被禁止結婚的。 但是,本案例中,本案的“兄”與“妹”的關系并不是傳統意義上的自然血親關系,而只是擬制血親關系。我國婚姻法中禁止結婚的血緣關系,是指自然血緣關系,而不包括擬制血緣關系,因此,本案中的兄與妹,是可以結婚的。(當然要達到法定的年齡以及沒有患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熱心網友
兩個單親家庭的結合,只要不屬于《婚姻法》所禁止的“直系血親以及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也即沒有血緣關系,兩個家庭的父母及子女是可以相互結為夫妻的。
熱心網友
當然可以,只要沒有法律上禁止的情況,就可以結婚的;這種情況在實踐中是存在的.不是新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