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心網友

答:使用特區范圍內土地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依據《深圳經濟特區土地使用費征收辦法》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但該辦法規定免繳的除外。 同時,在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中還約定:乙方在使用土地期間,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和土地開發與市政配套設施金,并未按合同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的,甲方可不予辦理與本地塊有關的房地產權登記、建筑許可、銷(預)售許可及其他相關手續或采取其他限制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