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開一個家庭幼兒園,(樓房一層)請問在手續上要辦理那些執照,并且現在政府還審批嗎?那位高人請指點

熱心網友

我想我知道怎么做了.謝謝.有哪為想開家庭幼兒園的歡迎您來交流.我的信箱hongyanfly@

熱心網友

你可以參考一下社會力量辦幼兒園審批程序申請資格1、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和公民,均可在我區行政區域內申請舉辦幼兒園。2、申請舉辦幼兒園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有法人資格,并能獨立承擔法律責任。3、擬辦幼兒園必須符合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的辦園條件和要求。 需提交的材料1、書面申請報告,內容包括:申辦目的、規模(面積、人員配備)、園(所)形式、收費標準、可行性、資金投入、資金使用計劃及經濟擔保。2、申請開辦單位證明、申請開辦人的戶籍證明及待業證或離退休證。3、申請開辦私立托幼園所的,須經當地街道辦事處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4、用作幼兒園、托兒所園舍的房產證、房產所有權人的身份證、租賃協議或同意借用的證明及房舍使用性質證明。在住宅小區內開辦的要提供小區的有關規劃文件。5、境外具有法人資格的機構或個人與境內具有法人資格的機構合作開辦幼兒園、托兒所,除必須符合辦園條件和要求外,還須持有區僑務部門或臺灣工作辦公室同意的批件。審批依據1、《幼兒園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教育委員會令第4號1985年)2、《社會力量辦學條例》(國務院令第226號1997年)3、《廣州市幼兒教育管理規定》(穗常法[1996]66號)4、《廣州市海珠區托幼工作管理辦法》(海府[1999]34號)審批程序1、在城區開辦幼兒園、托兒所,由開辦單位或個人,持有關資料到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境外具有法人資格的機構或個人與境內具有法人資格的機構合作開辦幼兒園、托兒所的,由開辦單位或個人持有關資料到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后,提交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市人民政府審批,報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2、區教育行者主管部門自接受申請后,在45個工作日內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審查,對符合開辦條件的單位和個人發給《注冊登記表》和《同意籌辦通知書》。3、籌辦單位及個人憑《注冊登記表》和《同意籌辦通知書》到區衛生防疫站及區婦幼保健院辦理許可手續。4、幼兒園、托兒所籌辦結束后,須經區衛生防疫站及區婦幼保健院驗收合格出具證明,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發給《社會力量辦學許可證》,取得招生資格方可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