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黨內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黨員,能否被提名為代表候選人?
熱心網友
受黨內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黨員,在黨內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可以被提名為代表候選人。在選舉黨代表大會代表的過程中,對于那些曾經受到過黨內警合、嚴重警告以及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黨員,要具體分析他們的一貫表現和受到黨內處分以后改正錯誤的情況。只有那些能夠認識錯誤,并在實踐中證明已經改正錯誤,在工作中做出成績,各方面表現好,得到所在黨組織大多數黨員的信任,確實具備代表條件的。才能夠被提名為代表候選人
熱心網友
全國大人與地方人大都是相對獨立的.黨內有處分后,是不能提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