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二上學期,上選修課時我認識了她,可能看到她第一眼我就對她有了好感.選修課每星期只有一節課,并且我和她不是同一個系的.每次上選修課我都喜歡看到她,即使她根本不認識我.當學期快結束的時候,她還是不認識我,我想不能錯過這個機會,否則以后就沒機會見面了,于是我鼓起勇氣向她要了手機號碼,她稍稍遲疑了一下,看了看我這個素未謀面的陌生人,但很快她就把手機號碼抄給了我.(我不好意思開口,是遞紙條過去的)也許是陌生人,晚上回宿舍發的幾個短信她都沒回,但在我的千方百計地給出我們為什么可以認識的理由,第二天晚上,她和我聊了一會兒.以后我發現她不怎么喜歡發短信,我就沒怎么和她聊,但每天我都堅持發給她一個笑話.她沒回,也沒叫我以后別發.終于又到了選修課,這是最后一次選修課,下午我打電話給她約她出去走走,本來想得好好的話,在和她通話時,慌得什么都忘了,只是生硬地表達我想約她出去走走,她答應晚上上完選修課時和我出去走走.選修課結束了,我看教室里面有好多人,就不好意思走到她跟前.我自己就先跑了出去,想在外面等她,我發短信給她,她去拒絕我說沒空.這是為什么?是她根本就不想和我交往,還是我在什么地方做錯了?
熱心網友
每人心中都有一桿稱!!!
熱心網友
繼續越她,主動進攻,讀讀三十六計,孫子兵法,泡妞和行兵打仗是異曲同工的。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