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婚姻法對子女的教育的規定有什么嚴格的要求,就是僅僅指在學校接受教育的費用(交給學校的)嗎?而在接受教育過程中所 需要的文具紙張,輔助參考資料,業余愛好的培養以及課外輔導的費用就不屬于教育費嗎???

熱心網友

婚姻法對撫養費做了明確的規定: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婚姻法對教育費沒有作出具體的規定和范圍,但客觀的講子女的教育費包括,書費,學雜費,文具紙張,輔助參考資料,業余愛好的培養以及課外輔導等費用。如果你感覺負擔不起的話,可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增加撫養費。

熱心網友

教育費的范圍法律沒有做出具體規定,但一般來說,是包括孩子學習所必須的費用,像你所說的文具紙張,輔助參考資料等應該是算在其中的。但業余愛好的培養、請家教等并不是每一個小孩在學習過程中所必須的,就要看父母雙方的承擔能力了,能負擔的,應當算作教育費;無力負擔的,一般都有強制要求。

熱心網友

現在是全包,沒有幾個家長不舍得在這個方面花錢.

熱心網友

我覺得應該包括教育孩子所需的一切費用。只要孩子能學到知識,做家長的不會在乎費用的。一切為了下一代嘛。我就是這么做的。

熱心網友

最好請律師來回答!

熱心網友

婚姻法對撫養費做了明確的規定: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婚姻法對教育費是有限定的,依法規定為大學高等教育以前的教育費,即學齡前教育、小學教育、中學教育,不包括高等教育。

熱心網友

婚姻法對撫養費做了明確的規定: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婚姻法對教育費是有限定的,依法規定為大學高等教育以前的教育費,即學齡前教育、小學教育、中學教育,不包括高等教育。

熱心網友

婚姻法包括的撫育費,包括的小孩教育費、醫療費、生活費等內容。保護的是最基本的學習、生活所需的費用。業余愛好、課外輔導不是每個小孩所必需的費用,不屬于撫育費的內容之內。如果經協商對方同意額外支付,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