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要結婚的夫婦包括我都遇到同樣一個問題,該不該做婚前財產的公證?我想再相愛的兩個人一提到要做財產公證,分的那么清楚誰心理都不舒服,特別是付出比較少的那一方最容易產生誤解,認為是在為離婚做準備,你們覺的呢?我和老公要結婚了但是房子是我買的裝修也全是我出的錢,買結婚用的東西也是我的錢,雖然我知道我也堅信自己不會和他離婚,但是朋友都勸我最好做個公證,但是他是那么愛要面子,我怕我一提出來這事他會誤解!我該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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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做公正,如果他是個愛面子的男人,不是我故意說他,大部分愛面子的男人都容易變心,到時...我不說了,你知道的,需要不需要到某處去做公正呢就不一定,你們可以自己寫下后雙方都簽字后,在有效期那里就一定要清楚,說明是在30年或者更久的時間里這個證明是有效的,就是私底下你們自己做的公正,他不會受到面子的事干擾,一但他背叛你的時候你也可以拿出這個協議證明那些財產是你的,他要不到的,重要的是他和你都要按拇指和簽上名字,還有就是有效期到什么時間也一定要注明!你在要求他這樣做的時候就說是為了保證以后萬一他對你出軌的時候就離開他,例如說這是為了保證你不包二奶的方法,如果你不敢簽的話,你是不是想包二奶啊?帶著一種玩笑的態度讓他不敢生氣,當然如果你覺得那些東西都不重要或者你堅信他不會離開你的,那就不用公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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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公證,什么都是你出的,你不公證以后睡覺都不塌實呢,他要是這么在意面子那就是大男子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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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規定,婚前產財就是你個人的,你這種情況,沒必要公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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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公証是用?肀Wo自己的?嘁???這?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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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一定要做,但也要注意方式,上面有位說得挺好的,顧及他的面子就行,要結婚了,感覺和感情應該都是最好的,這個時候你不能讓他心甘情愿的做好這件事,可能是你的失敗了.但也要提醒你了:做了公證,以后別提這個.哪怕是任何時候或者是吵嘴的時候,也不能說"這個是我的,哪些又是我的".說多了,自然他心里有負擔了,日后他要是煩了,有機會了,他就會全都不要了,全都還你了.前車之鑒啊,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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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也是一場賭博,不妨賭一賭他永不變心.若是終有一天他棄你而去,再多的錢對你又有什么意義呢?不要去公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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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樓上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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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子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你對我的懷疑。既然不放心,何必開始。如果你非要做公證,我很難把我的心給你!不過如果是別人叫我們做公證,我倒不會這么想,如果是你,那我真的很難接受。如果你叫第三者叫我們做公證,那你一定要做的滴水不漏,我很敏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