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是父親的,可以將房產過戶到他們其中一個孩子的名下嗎?是否還需要母親的同意?(當然母親是同意的)是否還需要別的子女的同意?(別的子女當然是不樂意的)辦理這樣的房產過戶是否需要法律、公證方面的手續?可以的話請說得詳細明白一些,先謝謝了!
熱心網友
可以,直接去辦理贈與就可以了,其他誰也無權過問。
熱心網友
不用管其他子女的,父母同意就可以了
熱心網友
父母雙方的同意;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最好是其它子女也原則上同意。
熱心網友
可以吧
熱心網友
既然父母對該房產擁有產權且都同意把房子贈與一個子女而不是平分給每個子女那是他們的權利他們可以自主處理屬于自己的東西包括變賣和贈與其他子女是不得干涉的得到房產的子女應對老人更加孝順本來贍養老人就是每個公民的責任而老人也要注意避免房產贈與后自己的生活出現不便而其他的子女要尊重老人的決定
熱心網友
我認為你父親這樣做是需要經過你母親的同意的, 因為你父母有婚姻關系,財產是共同擁有的!
熱心網友
1、如果房產證上寫的父親的名字,父親同意的話(如果是父母親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屬于父母親的共有財產,還要母親同意),可以過戶到其中一個孩子的名下。2、父(母)親的行為實質上是《合同法》中的贈與行為。實際中需要財產所有權人和受贈人簽訂一個贈予合同,贈與人和受贈人拿著贈與合同到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 理論上憑這樣的贈予合同即可辦理過戶手續,但實際中房管局會要求對贈予合同進行公證后,再辦理過戶手續。因為經過公證的贈予合同的證明力更高。但不經過公證的贈予合同,父母在辦理過戶前可以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予合同則不能撤銷贈與。3、父母要注意保護自身的利益。因為實際中有的受贈人在房屋過戶后不承擔贍養義務,這種情況很多,這也是其他子女不同意的一個理由。尤其是《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第一款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第二款規定:“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為保護父母的權利,可以和作為受贈人的子女簽訂附義務的贈與合同。規定如果受贈人不履行具體的義務,起訴要求履行。僅供參考。QQ號: 1。。
熱心網友
這首先要看財產所有權的性質.如果房子是父母的共同財產,他們有權處置.如果房子是多人共有的財產,則要經過其他共有人同意.
熱心網友
那樣的話 只要孩子都同意就可以的 當然要父母雙方的同意 要法律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