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家小餐館,目前由于老婆上學,孩子沒人照顧,就沒有精力再繼續開張下去,我的一個朋友看中我的經營場所,就想承包我的餐館,我同意了每月也收取了1000元的承包金,把我的營業執照也留給他使用,自己想以后有精力還要繼續做餐飲生意。可是有一天我當地的衛生部門卻認為我的朋友不符合經營餐館的條件,就收繳了我的營業執照。我應該如何處理這件事情呀!   我當地的衛生部門糾纏了好長時間,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