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5年1月份花了15.5萬元買了凱越車,用了三個月就在高速路上爆胎了,車身基本報廢了,好在人無大礙。大家勸我人平安,就找保險公司賠款算了。我心里總是不平衡,找廠家咨詢,結果告訴我,如果是廠家的質量問題,負責幫你修復。想想:如果人出事了,能進行修復嗎?用了三個月的車就碰壞了,全部維修。作為廠家對質量是否要重視,必須選擇合格的配套供應商,確保車主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

熱心網友

輪胎屬易損件,廠家不承擔保修責任,因此也不承擔因此引起的事故賠償責任。當然這是中消協指折的霸王條款之一。但是,要證明是輪胎的問題直接導致事故發生是挺困難的,福特就因為這事給人告過,當然是一批車主告的,還死了好幾個。

熱心網友

這類問題出的多了,廠家雖然說這類產品的使用不好鑒定,不過你可以請專業學院--陜西有長安科技學院汽車系,鑒定出是輪胎的故障導至事故,你就可以向商家、廠家要求自己的權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