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庸俗這個詞
熱心網友
“媚俗”兩字源于十九世紀之德國,原文是Kitsch,它描述不擇手段去討好大多數的心態和做法。媚俗成為一個流行用語是在米蘭 ·昆德拉的小說《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把它拓深拓展了之后。一切企圖迎合公眾、取媚于現世的動態皆是媚俗。媚俗的對立物則是張揚個性,尊崇特創。在生活中媚俗是無法消除的。以討好和欺騙民眾的方式贏得民眾固然俗不可耐,任何失去了人生真性、帶有表演性質的舉止也都難逃媚俗之咎。奧地利小說家布洛克(Hermann Broch)寫過這么一句至理名言:“現代小說英勇地與媚俗的潮流(tideofkitsch)抗爭,最終被淹沒了。”作家對媚俗由疾惡如仇,到不得不承認其現實合理性,最后卻又從更壞的方面看到它的完結,不是高潔戰勝媚俗,而是含有媚俗因素在內的積極行動被消極力量所扼殺。 媚俗一詞傳人中國是在八十年代,被廣泛使用在藝術領域,尤其是文學上。八十年代的媚俗是站在貴族的立場上,既帶有一種施愛者的優越感和權威感,又潛藏著期待回報和交流的心理。主流文學(純文學)一副高高在上的姿勢,自詡不與“世俗同流”而自鳴清高。評論界認為若有人嘗試走些不同的路子,去爭取另一種群的讀者,那就是自貶身份而去“媚俗”。這時的“俗”被認為是一種庸俗而被蔑視和不屑一顧。“媚俗”被當作一個貶義詞而在中國知識分子中廣為傳用。進入九十年代,中國文學“狼來了”的呼喊一浪高過一浪,尤其是中后期,文學在影視等多種藝術形式的沖擊下被弄得體無完膚。無可否認,這一時期是中國文學在五四后的又一個低谷。當其時,大眾文化潮流越演越烈,這種潮流毫無例外地也淘蝕著主流文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