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下東莞的養路費,五座小車和七座小車(同樣排量,同樣尺寸),它們各是多少呢?謝謝回復。請說明說的是年費還是月費?不知道的朋友請不要回答,免得出錯,謝謝。
熱心網友
汽車養路費的征收標準不是根據行車證的座位計征。一般來說5座的小轎車是按0。5噸每月100元計征,7座每月200元,年頭繳納免2個月------例如下問答:收件單位: 東莞市交通局 主 題: 車輛養路費標準問題 內 容: 你好!我想問為什么同一牌子、同一型號、同樣噸座車輛養路費繳交標準不同;同一部車在不同時期繳費標準又不同呢??? 我于2003年和朋友各自買了一部同一牌子、同樣座位海南馬自達(普力馬)就出現上述情況,我在2003年、2004年養路費繳交標準均為每月200元按0.5噸計算元,但在在近期到東莞公路局繳交2005年養路費時無端端被修改為每月200元按1噸計算;而我的朋友就一直按照每月200元按0.5噸計算(2005年養路費已繳)。據熟《廣東省公路養路費征收管理實施細則》自1998年1月1日施行至今未有重大修改。 類 型: 投訴與監督 回復內容: 你咨詢汽車養路費收費標準的問題,答復如下:廣東省人民政府32號令《廣東省公路養路費征收管理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車輛的規費標準計量按照交通部和國家物價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公路汽車規費標準計量手冊》及其核定原則的核定”。顯然汽車養路費的征收標準不是根據行車證的座位計征。一般來說5座的小轎車是按0。5噸每月100元計征,但5座小車如馬自達的HMC6×××和HMC7×××是兩種不同的車型,征費標準也就不同,如果你的車型屬前一種型號,我所按1噸每月200元計征是恰當的,如果你和朋友的小汽車型號完全相同,而你朋友的車是按0。5噸計征,這不排除我所工作人員有疏忽,以后肯定要更正過來的。如有疑問請帶行車證到市公路管理局規費征稽所查詢。 ——公路局 回復日期: 2004-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