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殺生,要素食,那砍樹和吃蔬菜為啥不算破戒?
熱心網友
首先戒律在佛教之中是自愿限制自己某些行為的承諾,而不是禁止的命令。所以如果不受戒,就不會有任何的破戒的行為。比如如果殺生的話,不受戒的人只是殺生,那么會有殺生的業(業指的是某種行為對人未來的身心所導致的影響);而受過殺生戒的人因為違反了自己的承諾則不但會有殺生的業,還會有違反承諾的業。而如果堅持不殺生的戒律則就會減少殺生的業。在佛教之中殺生的“生”特指具有有情眾生,他們的特點是體溫、壽命、感知功能。這個詞匯和現代漢語之中的“生命”的“生”是不同的含義。為什么佛教認為應該減少乃至不殺生呢,因為有剝奪情眾生的生命給他們帶來痛苦這件事情會給實施這個行為的人帶來他所不愿意接受的業乃至不愿意接受的果。所以減少乃至不殺生就可以減少乃至不產生相應的不良的業和果。這對于學佛的人進一步修行乃至從各種煩惱中徹底永遠的解脫出來會有較大的益處。而對植物的破壞則帶來的不良的業比起傷害有情來說很少,當然有些戒律會規定不應該損毀較大體型的植物以免傷害上面居住的有情,這是有的。
熱心網友
佛的智慧是不可思議的,他看見每滴水中有4萬萬多生命(不記得原文),他也認識到了植物,真菌和動物之間的在生命本質和意義上的區別,只是我們還不了解。不過具我看過一文章指出植物的基因(不記得原文)離我們的基因間隔的距離要比動物遠的多,我們的食物的基因離我們越近對我們身體危害越大。對上面的回答有一點我要糾正的是植物也具有某種意義上的情感。殺不殺生應該不是從情感角度考慮的,而是從因果角度考慮的,佛之所以認為植物不在六道之中肯定有他的覺悟,只是偶還不理解。
熱心網友
佛教講不殺生,戒殺生,主要是指不殺人。當然,也應該不殺一切眾生。而眾生也稱有情,有情識的眾生,一般指人和動物。無論胎生的,卵生的,濕生的(鱗,介等水中生物),小到蚊蟲蟻蝎飛蛾等,還有化生的,有色,無色,有想,無想,非有想非無想等,無量無數,無邊眾生。而植物樹木蔬菜谷物等卻是無情識的。雖然有陽光雨水土壤,植物就可以生長,但不屬于有情眾生。所以吃蔬菜,吃五谷雜糧,吃瓜果梨桃水果等不犯戒。不是殺眾生。
熱心網友
我覺得這正是佛教虛偽一面(心里的老實話,要是得罪了人也沒辦法)植物是無論如何不能否認其是生命,既然眾生平等,那么砍柴割菜和殺牛殺豬是一樣不可以的。但如果連蔬菜都不能吃,和尚就會餓死。餓死自己也不行,自己也是生命呀!所以我覺得佛家的不殺生,嚴格地說是無法實現的。至少作為人,必須靠吃其他的生命(肉類或植物)為生。若不然,就相當于自殺,也是殺生。所以佛家的不殺生,其實是一種謬論。要讓謬論成為現實,那就只有偷換概念了,把殺生的定義改為“不能殺害除植物外其余的所有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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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的痛覺神經不敏感,不象動物都有貪生怕死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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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生命 不輪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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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有情眾生與無情眾生的區別。
熱心網友
按您說法,我們人類可能就要滅絕了。哈哈。不是嗎 ?樹不讓砍,菜不讓吃,就連石頭還有生命啊,那么我們人類還怎么生存阿 ?
熱心網友
他們那時認為只有動物才有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