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朋友是外地的,家庭條件也不是很好,現在我們快要結婚了,房子是我父母于2002年建成的3層樓房,共有200-300平米,今天剛完成裝修..結婚的費用,先由我父母墊付,再由我們兩個支付... 現在社會上有些人在結婚前進行了財產鑒定,怕以后萬一要離婚,再為財產的問題煩惱. 我想請教大家,我有必要進行"婚前財產鑒定"嗎?或者有什么方式和方法,能 單獨 我一個人 繼承父母留下的房產和財產呢?

熱心網友

如果父母已經把房子寫到你的名下可以咨詢相關的法律機構進行婚前財產公證婚禮的支出需要你們償還的最好還應該寫清楚借條什么的如果現在的房子還是父母的你們將來也不過是共住人等到父母百年以后可以立遺囑也可以單獨贈與給你最好由律師幫你辦理相關的事務

熱心網友

可以到 的婚姻法常識欄目中看一看,介紹的比較詳細

熱心網友

丫丫: 你不用緊張,依你介紹的情況來看?,F在的房子是屬于你父母的,債務是有你們負擔的。這毫無疑問。 你作為你父母的子女有權繼承他們的財產,而你的丈夫只有繼承你的財產的權利??梢宰屇愕母改噶⑾律砗筮z囑,寫明繼承者是你就可以了。沒有必要進行婚前財產公證,因為夫妻雙方如果要離婚,只就二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父母給你的財產,他無權分割。 不過我個人認為,婚姻是很莊嚴的事情,沒有信任就沒有幸福,而沒有幸福的婚姻會有好結局么? 何去何從請三思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