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喜歡過的一個人,從來沒有正式交往過,只是大家因為某種原因在一起工作學習。現在我們分開了,但我還是會有喜歡他,他似乎也對我有些感覺。我因為個人原因,厭惡愛情,不愿意對喜歡的人投入過分的感情,但卻很想照顧這個人,僅僅是照顧而已。我應該去照顧他嗎?我以什么身份去照顧他呢?我是個女孩啊

熱心網友

其實人在一起也是緣分,首先先放下對他以前的成見,, 然后我覺得沒什么難相處! 其實每個人都有善良的一面! 不要只看他的壞的一面

熱心網友

為什么不可以,默默的幫助他有什么不好,自己也會過的開心,以朋友,同學,同事的身份都可以啊,以什么身份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的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