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以前有法律規定中國的外商投資企業在華再投資的金額不得超過其注冊資本的50%,但后來這條規定好象更改了,至少是不那么嚴格執行了。哪位能幫我找到相關的法律規定文件的名稱或文號,以便我去查找。對不起,不是我懶,是找了半天沒有找到才來尋求幫助的。謝謝了啊!

熱心網友

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