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師你們好。看了你們的意見,我想我要承擔相應的責任了,但我想知道怎樣才可以讓我的損失降為最低?他最高可以對我作出多大的處罰?謝謝 內容如下我是做技術工作的。公司老板叫我簽協議,模具費為35000元,我們付16500元,其余在產品中分攤。簽定成功。后來由于設計更改需要增加模具費和時間,當時我向老板電話匯報可能時間要延長,因為對方口頭答應我不再向我門增加模具費我就沒匯報這件事。我就簽定了。現在對方老總要增加15000元模具費。我們要付5000。老板看到叫我賠償,我該怎么辦?
熱心網友
你不是法人所以沒有簽定協議的資格主體
熱心網友
他會如何處罰你,是他自己的想法,我們可不知道啊。這一點又沒有規定,況且是公司內部的處罰。你最后和兩邊再談談,爭取把1萬元的差距再縮小一些。然后再和老板交交心,服個軟,看他是什么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