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這福建205國道 南平市(是地區市)到建甌市67公里《從南平市跑中間經過大橫鎮 南雅鎮到建甌市》其中有兩處測速段 1 是南平到大橫鎮《85碼算超20%-50% 罰100元扣3分》 2 是南雅鎮到建甌市《75碼算超20%-50% 罰100元扣3分》我們是跑南雅鎮到建甌市有的人一個月拿到4張單就是400元扣12分 這樣就沒的跑了 我想知道為什么有這種差別 如果不合法該向哪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