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因為被超市誤會偷竊,當時處理不妥,拒認罰款,而被扭送公安局立案調查,最后在警察的強迫下,無奈而被處于偷竊少量公私財物的治安處罰.現在因為他的證據不足,無法洗清自己的冤情,不想情況再擴大化,只想弄明白有過治安處罰的人,會不會影響到自己的工作?

熱心網友

不會。治安處罰的決定書公安機關一般只送達至被處罰人的家屬。如果送達至單位人事部門也沒有必要一定要存入個人檔案。如果是治安當場處罰或普通程序的罰款處罰則沒有送達被處罰人單位或家屬的一聯。如果是治安拘留處罰一般只送達至被處罰人的家屬。不會直接送達到被處罰人單位。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裁決應當填寫裁決書,并應立即向本人宣布。裁決書一式三份,一份交給被裁決人,一份交給被裁決人的所在單位,一份交給被裁決人的常住地公安派出所。單位和常住地公安派出所應當協助執行裁決。但實踐中一般不會交,因為不少人在違法的同時不透露自己的工作單位,而公安機關也不專門因此調查。

熱心網友

因為他的檔案在單位,不在公安部門,如果不通知單位,或單位不記錄在內,人事檔案就沒有還是看本人與單位的關系如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