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乘坐出租車時發生了撞車事故,責任人尚未確(出租司機和撞我們的司機都有責任,后者責任更重)如果我說出租司機違約,有違約金之類的可以拿嗎?精神損害撫慰金應當找誰要,事故責任人嗎?我只受了輕傷(扭傷和擦傷),可是我獨自在外讀書,一些癥狀影響到了我的學習生活,我是否可以索要誤工費?營養費?所要金額如何衡量?急切期待答案中!謝謝關注
熱心網友
你可以索要醫療費(按實際治療算)、誤工費、護理費(按天算)、營養費(按當地生活標準算)。目前我國的法律還沒有交通事故違約一說,精神損害撫慰金也沒有具體的規定,可參照判例由法官自由裁量,但一般不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