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該怎么索賠啊,有什么依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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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你去有償洗衣服,對方開個發票給你,這種服務與被服務的合同關系就構成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06條的規定:有償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過錯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無償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所以,你可以通過發票(這是你的依據所在)向他要個說法,你們又是熟人,先協商解決,一年的300衣服,大概賠償150-200就差不多了;如果協商不行,就向當地的消費者協會求助;還不行,只有訴諸法律了,不過后者都不是最好的方法!不是你和他想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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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06條的規定:有償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過錯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無償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受托人超越權限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所以根據406條一款的規定,你可以要求索賠,但是前提是你一定要有他給你開的票據,票據是代表你們之間的合同成立并生效的證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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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洗衣服時開得有收據或者取衣單等都是依據,可以憑條向洗衣店請求賠償,如果不能解決可以找當地的消費者協會進行調解,還是不滿意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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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個簡單的委托代理合同.你委托洗衣店為你洗衣服,但洗衣店把你的衣服丟了,這屬于委托人因重大過失給被委托人造成損害的,由委托人向被委托人承擔賠償責任. 你所提出的賠償依據就是洗衣店給你的收據.你可以先找洗衣店協商索賠事宜,如果洗衣店不予賠償的話,你可以直接向當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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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著依據,先找店主協商,協商不成,找當地消費者協會,一般就能解決。派出所通常不受理此類民事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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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好收據,到派出所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