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單位一職工因病死亡,請問他已繳納的社勞保險金是否有退還?有什么法律來主張.請知道的言無不盡,謝謝了.
熱心網友
只能領取個人帳戶的本息
熱心網友
特區就是特區。。。。。《江西省統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細則》規定:“職工在退休前死亡的,其個人繳費一次性支付給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只能一次性支付職工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繳費基數*8%),且不享受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費待遇。
熱心網友
具體情況一般要參照地方社保養老條例,以下是深圳的養老關于退休前死亡的規定:第三十九條 員工退休前死亡的,其個人帳戶積累額可以繼承;退休后死亡的,其個人帳戶尚有剩余額,剩余額可以繼承。無人繼承的,轉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員工因工傷殘按月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個人帳戶積累額在其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時退還本人。第四十條 員工退休前非因工死亡或退休后死亡的,其供養的直系親屬享受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的標準:(一)喪葬補助費:支付標準為其死亡時本市上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二)一次性撫恤金:撫恤金以其死亡時本市上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供養直系親屬為1人的,支付上述基數的6倍;供養直系親屬為2人的,支付上述基數的9倍;供養直系親屬為3人及以上的,支付上述基數的12倍。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撫恤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137944579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