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問大家這個問題:我有一個朋友他現在有一個老婆(有子女,但與老婆已經沒感情了)現在在他身邊有一個處處為他著想的女人!還有一個突然在他身邊出現的一個他曾經深愛過的女人!他因該怎么選擇呢?
熱心網友
真的沒有感情了,不想繼續過下去,就離婚,選處處為他想的,他的日子會很好過,但是如果也會因為沒有感情而分手的話,那就選他曾經深愛的,但是這個他深愛的女人愛他嗎?會不會也會因為同樣的原因和他分手呢?總之自己選擇自己想過的生活就行了。
熱心網友
本人非常同意林海之聲說的,感情是心的感情.
熱心網友
因為選擇的對象太多,稍一不慎就要犯罪,我們要給他一個程序: 離婚---選擇(對象1,對象2)---再結婚
熱心網友
為了孩子湊合著過吧!
熱心網友
為了妻子與女兒,不要肢解現存家庭。花心不可取。不悖人之常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