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根據廈門一民辦高校網站宣傳今年9月報讀了該校高教自考"公共關系(日語方向)"專業,一個月后才知福建自考只有"公共關系"專業,經比較二者的課程設置,培養目標,就業方向均不一樣,這將直接影響我的就業.學校的宣傳是一種誤導,是虛假的.于是我申請退學,要求學校退回所繳9660元學雜費并成擔往返路費,但學校僅退回4400多元.后多次與學校交涉均無結果.向主管部門反映也如石澄大海,向新聞媒體投訴,記者采訪,學校又為其"虛假宣傳"的事實進行狡辯(可能是該校的名氣太大記者也不便深入調查),想起訴吧,什么證據啊,起訴費啊,代理費啊.....,到時也只能是贏了官司輸掉錢!算了吧!可我求學不成還倒賠幾千塊確實是冤.有誰能幫助我解決這個難題.給我挽回經濟損失?謝謝(郵箱zhao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