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已經畢業十幾年了。我在大一時,曾經結交了一個好朋友,當時她有些舉動別人看來有些別扭,我也有些感覺,但是也沒往心里去。后來由于 原因,我們不總在一起了。后來我和另一個女孩成了老在一起的朋友了,她很生氣,在宿舍經常罵我們。因為我覺得自己有些地方做得不對,也不愿意把關系搞那么疆,因此也不說什么。后來她換了宿舍,那個宿舍的人老逗她,她還很高興的樣子。后來,她有一次在課堂上突然哭個不停,輔導員就把她叫走了。她的家長來接她,聽說一來就給她吃上藥了。她后來就休學了,開始進行精神疾病的治療。后來才聽說她的親姐姐也是這樣,但是得這個病的時間晚一些,是結婚生子后才得的。聚會時我看到同學們都家庭美滿,事業有成,想到了她。我心里這些天很是內疚,覺得她的瘋癲和我有直接的關系。由于我當初的不當給她造成了傷害,不遇到我,可能她不會這樣,或許會多過幾年正常人的生活。我說的這些都很客觀,我想請問各位朋友,我有責任嗎,有多大,怎么辦?
熱心網友
不必內疚,你沒怎么傷害她。不過以后還是要注意,其實這種人很脆弱,很敏感的。救人也是在救自己。否則如果她把帳記在你頭上了,弄不好你也要吃苦頭。誰說得準呢。
熱心網友
首先我覺得你這個人很有感情,富于同情心,且有責任感,十余年前的往事,至今還記在心中,不能忘懷。我對你表示贊賞與敬佩!可能你現在已經有了一個幸福的家庭,我勸你把她淡忘吧!她的病與遺傳有關,明顯有家族史,與你毫無關系,不必內疚!
熱心網友
不關你的事,你完全不必內疚!!!
熱心網友
看來你的朋友是有癔病的,是有家庭史的.不要太內疚了和你沒有任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