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漫長的離婚戰火后,實在是承受不了這種精神上的折磨。我只想找個解脫,請朋友們告訴我,夫妻得多長時間分居后,能自動申請離婚呢?
熱心網友
《婚姻法》里規定的分居兩年可以申請離婚。指的是分居兩年后,無過錯的一方可以申請離婚。象你這樣的情況,是不可能形成符合分居兩年的法定條件的。因為對方死活不肯離婚,你想在這兩年里,他能讓你夠成分居兩年的條件嗎?法律認可的是證據。你只要等到上次法庭判決書生效期滿六個月后,再次提起訴訟,申請離婚,并且補充好必要的證據,法庭一般會準許離婚。沒必要耗兩年的時間,去等待那個沒有結果的條件。
熱心網友
依《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夫妻提出離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提出的法定的離婚理由,這條法定的離婚理由由兩個必備要件組成,缺一不形成法定的離婚理由。 兩個必須要件是:1、因感情不和;2、分居滿兩年的。 夫妻分居有兩種類型: 第一種是因客觀原因造成的,如夫妻倆分別在兩個城市工作,沒有同居的條件,這種夫妻分居的情形,不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即是夫妻分居時間滿兩年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提出離婚的理由。 第二種是主觀原因造成的,如婚姻基礎不牢固,婚后沒有培養起夫妻感情而分居滿兩年的,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離婚的理由。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兩年”時間的計算方式: 一、從提出離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認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計算,到提出離婚訴訟(向人民法院遞交訴訟狀)的當天止; 二、分居時間應連續計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應從同居后又分居的時間重新計算,前面的分居時間終止,也就是說,分居的時間應當連續計算,不應把前后幾次分居的時間累計計算。針對你的情況,你不能滿足以上的條件,所以你最好還是協議離婚,早離婚早解脫。
熱心網友
是兩年
熱心網友
2年
熱心網友
按法律程序提申請吧,別等了。否則是痛苦
熱心網友
兩年
熱心網友
3年
熱心網友
強烈要求離婚的法院判決生效日相隔6個月,再次起訴就行,也就多掏50元錢
熱心網友
兩年
熱心網友
樓上說的是正確的。
熱心網友
現在改為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