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的婚姻,我從快樂的小女人成了現在煩燥的黃臉婆,生活真是一言難盡啊……我要離婚??傊鎰e現在生活,離開他。因為和他一起我已感覺不到自我的存在價值,他同意和我協議離婚了。公司這里我還有三個月合同就到期了。2006年的三月,他答應了我的要求:1)協議離婚。2)房子和家電都歸他。3)到明年三月初一次性付給我五萬元一整。提出離婚前我們無數次爭吵,而他也在不理智的時候動了粗,當那天我提出離婚時他沖動的竟想讓我死或是他自己去死。天哪!這種方式的生活讓我感覺到害怕,沒有一丁點安全感,那幾次激烈的爭吵,也讓他說盡了對我侮辱的話——也加深了我要離婚的念頭。當他再冷靜下來的時候,我一提起離婚,他就馬上惱羞成怒,讓我害怕的是他的不理智可能隨時出現,那么我的人身安全就是問題了。一個月后,他或許想通了。同意了我的要求,協議離婚。他也寫了一份承諾書給我,并簽了這字。內容就是到2006年三月支付給我五萬元錢。我在上海無處可去,沒親人和朋友,離開這個家,我沒工作,沒住處,這些也都不是問題,主要是我能相信他嗎?一直以來,他推說沒錢也好還是不想離婚也好,我都能夠接受他不愿意我離開的事實,現在他答應了,我能相信他嗎?是真的等到明年的三月他不給我錢。我再上訴。那時候他的一紙沒公證的承諾書會不會有法律效用?現在離婚協議還沒簽,如果我要求律師公證這份離婚協議,他要是不同意,我提出上訴,可能因為這房子和錢,他真的要和我拼命了,真難呀!誰能給我出出主意呢?
熱心網友
呵呵,合同沒那么簽的。為什么要明年三月份才付那筆錢呢?那你們準備什么時候離婚呢? 所謂協議離婚,必須有民政局或者法院認可的才有效。另外,我覺得你有必要咨詢一下律師,既然是分家,就要公平地分。不要心存僥幸。分手,是殘酷的。
熱心網友
不要心存僥幸
熱心網友
去尋求法律援助.
熱心網友
這樣的人還值得你信任嗎?
熱心網友
你相信他么?憑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