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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工作變動、家庭收入突然減少、疾病等原因,確實無法按期歸還貸款。如果貸款人大部分已歸還,就可以考慮臨時接濟,歸還其余的貸款本息。如果不是臨時的困難,就應該考慮采用其他辦法來解決。第一、申請延期還貸。借款人在原按揭合同履行期間,如不能按照原還款計劃按期歸還貸款,可向貸款銀行提出延長借款期限的書面申請,經貸款行批準后,簽訂個人住房借款延期還款協議并辦理有關手續,同時擔保人在延期還款協議上簽字。借款人申請借款延期只限一次,原借款期限與延長期限之和最長不超過30年,原借款期限加上延長期限達到新的利率期限檔次時,從延期之日起,貸款利息按照新的期限檔次利率計收。已計收的利息不再調整。第二、轉讓或出售房屋。1、可以在征得銀行同意的情況下,將購買的房屋轉讓、出售,用轉讓、出售所得的款項歸還貸款。2、由新的購買者與銀行訂立抵押合同,由新的購買者繼續履行還款義務。這雖然不是理想的方法,但比銀行通過拍賣或者訴訟來解決,要主動得多,經濟損失也更小。3、拍賣房產。銀行拍賣房產后,只會扣留你欠銀行的款項部分,包括:未償還本金+利息+罰息,剩余部分將會退還。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法律依據:《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第十條貸款人應根據實際情況合理確定貸款期限,但最長不得超過20年。《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第十六條借款人以所購自用住房作為貸款抵押物的,必須將住房價值全額用于貸款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