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打當天派出把人給放了到現在已經定位為刑事案件,派出所說抓不到人,我現在該怎麼辦我在擠公交車時,有人偷我手機,我反抗,被旁邊的人打了一頓,當天到北京公交分局船板派出所,我被派出所和當事人送到指定的北京醫院作檢查,當天醫院說只是流血太多沒有什麼大礙,休息幾天就可以了,當天派出所就把當事人給放了,并約定三天后來復查,結果當事人一去不復返,隨后派出所又讓我們自己花錢到北京市傷檢中心做傷檢,檢查結果令人大吃一驚,鼻梁骨骨折,并定位輕傷,按派出所說輕傷已經構成刑事案件,隨后我們要求派出所盡快將當事人歸案,四個月來始終沒有結果,并且期間派出所將當事人的父親找到,當事人父親不負任何責任,派出所說他們也沒辦法,說是已經在網上發了通緝令追逃,到現在有一個月過去了,派出所沒有任何答復,期間我個人已經承擔了所有的醫療費用,到現在已有點承擔不了了,我和家人現在已經是精疲力盡,我想整個事情當中,北京醫院應不應該承擔責任,派出所應不應該承擔責任,而且和當事人的家人協調時,家人一再表示,派出所已經被他們疏通關系了,我們折騰也是白折騰,整個事情拖了半年了,我該怎麼辦!!
熱心網友
你的案子不好說北京醫院和派出所要承擔什么責任。因為派出所基于醫院的檢查結果而放的人,而醫院作出的檢查結果由于涉及醫學專業問題你難以證明醫院有過錯。如果你能找到派出所和對方疏通關系的證據,則可以去檢察院舉報該派出所及相關責任人。否則只能等派出所抓到犯罪嫌疑人了。
熱心網友
醫院一開始說沒事,警方當然要放人,不可能留置24小時,況且是3天后。
熱心網友
派出所負主要責任:無論你的傷勢如何,派出所都應該能夠預料到打你的人可能逃逸這一點,同時也應該采取相應的措施:留置盤問12小時,或者讓打人者付一定的保證金,而從你說的看來,該派出所在沒有采取任何措施的前提下,草率的將打人一方當事人放走,派出所應該負全責。
熱心網友
要看他對你的傷是否按法律規定構成刑事犯罪,你的驗傷結果是什么??是否達到故意傷害罪的范疇,作為公安機關有責任找回對方,,不用緊張,至少公安機關應該已立案,會有對方的家庭住址情況,,不過如果他不回家或是不要家那我也沒辦法
熱心網友
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如果抓不到打你的人,你的損失只能自己暫時承擔;待抓獲犯罪嫌疑人后,再追償。
熱心網友
1)首先,是由于北京醫院的錯誤診斷導致派出所放走當事人,北京醫院作為當然應該有一定的責任2)在事情還沒有弄清楚,因為派出所要求你們復查,說明事實的真相并沒有完全清楚的情況下,放走當事人,從這角度說,派出所也是有一定的責任的鑒于你說的情況,你可以向上級公安機關投訴派出所,北京公安系統好象正在進行什么活動,應該會引起足夠的重視